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很容易产生司法纠纷,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是追求判定结果的公证,会委托司法机关鉴定责任双方各自的责任。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收费的,并且有着严格的收费标准。严格的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黑龙江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起到规范的作用。但是具体是标准是什么,我们讲给您说说
  
  一、黑龙江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
  
  关于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黑价联〔2016〕62号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司法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司法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价联〔2016〕6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司法鉴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法医类、物证类及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列入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其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其中,物证类中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不超过以上分段标的额比例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每件鉴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超过7万元。
  
  三、对于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当事人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疑难、复杂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司法鉴定案件的认定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确定。
  
  四、本通知自2017年2月1日起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2〕4号)同时废止。
  
  附件: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司法厅
  
  2016年12月21日
  
  二、司法鉴定费用由哪个机构付
  
  根据“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内容”第十五条之规定“在诉讼活动中,当事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所需鉴定费用应当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司法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可见,司法鉴定费用是由当事人直接支付,法院不能代收代付。
  
  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司法鉴定发展要求制定的。不能随心所欲地制定,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要按照标准,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所属的范围不同,收费的具体金额也是有差别的。要想了解更度,可以继续浏览延伸的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
      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一、村委会代签了征地补偿协议该怎么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四)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按照土......


·二手房买卖中会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会有哪些陷阱一、二手房买卖中会有哪些陷阱1、共有房屋买卖现在有不少房屋的产权是两人以上共有的,按照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


·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一、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由谁承担?劳动合同侵权责任可能由职员承担,也可能由单位来承担。若是职员的过错才导致侵权现象发......


·婚姻无效是否可以调解、撤诉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重要诉讼制度,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能附带的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交强险是国家对机动车人员的一种强制保险法律制度
      交强险是国家对机动车人员的一种强制保险法律制度。不过这样的法律制度却最大的保护了机动车人员的利益,也可以说是所有机动车人员的一项福利。但是无......


·非法集资退赔法规顺序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退赔法规顺序是怎样的?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吗?
      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


·笔迹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可以?
      笔迹鉴定什么时候做才可以?对什么时候做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审理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笔迹鉴定,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近年来,拐卖儿童罪及拐骗儿童罪发案频率较高,对社会和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很多家庭骨肉分离。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较易混洧,在实践中我们......


·什么是行纪人介入权?
      行纪人可以作为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卖出或者购买委托人的委托物。这就是通常说的行纪人的介入权,即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实施行纪行为时,有权以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