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不能在法庭上自如地为自己辩护,在司法审判中各方当事人都需要由辩护律师,即使是罪大恶极的人也不例外。考虑到部分当事人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在开庭前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一、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一个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包括: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以上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2、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对于特定主体来说,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这也就回答了“法律援助可以援助几次”这个问题。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不仅没有经济能力的方式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胜诉机率不高的现象也是可以申请得到法律援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起诉谁
      工厂倒闭,经销商跑路,起诉谁一、工厂倒闭破产债权可以强制执行吗?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并非所有的债权都可以依强制程序而获得满足,有些......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


·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
      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
      有土地使用证权属争议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在国内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我们很容易遇到一些纠纷问题,当然,就算有土地使用权也是可能遇到......


·妻子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妻子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夫妻双方就离婚协商不成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诉讼解决。提起诉讼的一方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前没有公证财产离婚算共同财产吗?如果婚前财产没有公证离婚的,仍然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会参与到离婚分割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


·发现单位的职业防护措施不当怎么办?
      发现单位的职业防护措施不当怎么办?发现单位的职业防护措施不当收集证明单位防护措施不当的证据之后,向当地工会组织、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单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江苏工伤认定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代社会,存在着工伤认定这个名词,工伤认定简单点来说,就是将在工作期间遇到的伤害在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认定,由此来确定赔偿的程度。由于每个地......


·通常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的时候,学校要求签订一份三方
      通常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实习的时候,学校要求签订一份三方协议回来,该协议就会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作出保障,与劳动合同的作用差不多。......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立案条件是什么劳动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公司员工与公司产生的实际纠纷受理,立案调查,以维护一方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但您知道么?劳动仲裁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