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相信您都知道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多的吧,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凭借土地使用证获得相应的赔偿,拥有土地使用证,则可以排他性的使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廊坊土地是土地的一种类型,我们知道办理补贴类型的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补贴的材料,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
  二、廊坊办住宅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一)办理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所需资料: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宗地界址图;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契税缴讫凭证;土地审批单;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二级市场)
  所需资料: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转让协议;转让宗地界址图;宗地界址图;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其它税费缴讫凭证;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协办函(国土分局)
  三、廊坊办住宅土地使用证的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2、审核材料3、校准登记4、颁发证书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购买的廊坊土地,办理廊坊土地使用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在以及市场购买土地后,会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买卖,此则二级市场。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带齐相关材料,到相关国家机关按照流程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否则,不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征地补偿问题北京有什么规定
      征地补偿问题北京有什么规定根据我国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当给予相关人员一定数额的征地补偿费,并且依次进行计算。那么,......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去哪投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


·离婚了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了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
      我们一般常说的劳务关系指的是两个或者是超过了两个的一个平等主体,双方通过相应的劳务合同从而建立的一种据有相关的法律效应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这......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预售房屋抵押登记如何办理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一、售卖假货的法律法规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中1.生产者、销售者在......


·不管是怎样的
      不管是怎样的纠纷,一旦产生要是处理不当的话,则就会给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失。而生活中房产纠纷可以说是比较常见的,具体导致纠纷产生的原因不同,那......


·家人几年没有音讯,可以宣告失踪吗?
      宣告失踪条件:第一,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持续不间断地没有音讯的状态。本法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