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一、孩子分配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抚养费有关规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关于孩子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对于当事人的孩子也是有着深刻影响,孩子在小时候的抚养费分配问题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焦点问题,至于离婚之后,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合适,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也可依靠当事人自己的协商,具体情况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伤鉴定标准2023年规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里,大多数情况下职工都是上有老下有小,职工工资就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如果职工一旦因遭遇工伤事故导致收入下降、甚至失业,对整......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走吗?
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随时走吗?不可以,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继续签合同的,那么必须按单位约定办理离职手续,而且劳动者要拿到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在书写无偿合同的时候,无偿使用人的信息、汽车所有人信息、无偿使用的说明、法律依据、违约责......
·恋爱同居期间购买的房产,分手时怎么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
·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错误会怎么处理遗产?
一、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错误会怎么处理遗产?公证遗嘱的推翻方式错误会按照此被公证过的遗嘱来处理遗产,遗嘱订立者在世期间,可以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
·一般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归责
一、一般医疗损害责任如何归责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
·劳动合同期没到辞职会有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期没到辞职会有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
·高空坠物伤人案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高空坠物伤人案的处理方法是什么通常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处理:(1)在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要立......
·因疫情影响工资延迟发放怎么办
因疫情影响工资延迟发放怎么办?因疫情影响工资延迟发放是存在的,员工可以协商要求后期补发,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如何认定,怎么认定商业秘密?一、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存在于企业的各个方面,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