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购买房子之后,对于房子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这是因为对于房子的装修,不仅影响房子的美观,并且关系到房子的实用性的问题。为了促进装修工程的质量建设,我国对于装修工程质保期作出了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针对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的问题为您作出详细介绍。一、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而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汁算。按照建设部出台的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水、电、防水工程是5年。装修后保修期一般是2年的,主要是看看你合同签订的是几年,一般的话正常保修是2年,隐蔽工程是5年,不同装修公司保修时间是不一样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照约定执行。保修期自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项规定是以前的法律法规中所没有的,按照这一规定,该办法实施后,无论是一次还是二次装修,装修单位都负有保修义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质保金的相关规定设备安装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具体金额由双方进行约定。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综上所述,装修工程质保期规定的时间一般为两年,但是如果是隐蔽工程,则为五年。需要我们注意的是,关于装修工程双方之间在签订装修工程合同的情况下,对于装修工程质保期,也作出详细和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依照合同上面签订的时间为准,除此之外,您还应当注意,质保期和质保金的区别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
      犯协助组织卖淫罪怎么判刑?《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诈骗20万怎么办?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科技的发展,网络已经涉及到每家每户。但是有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讲解什么是网络诈骗,在我国......


·借条可以写有效期么,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可以写有效期么,有效期是多久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


·合同没有到期辞职给违约金吗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没有到期辞职给违......


·保释人条件有哪些
      保释人条件有哪些按照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是可以决定采取保释措施的,但此时需要被保释人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么您知道法律规......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结婚领证吗?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结婚领证吗外国人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根据民政部2003年9月25日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一......


·一、房屋买卖二房东签的合同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二房东签的合同有效吗?有效的。但签订的时候需要得到原房东的同意,在原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才有效。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二房东”的行为......


·追讨加班费有什么途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按照相关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在单位安排加班却不给加班费时,员工追讨加班费有什......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也很好理解,要加强中小企业的方方面面的建设,不免会向其他......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
      一、解除劳动合同原件有什么用?1、办理退工手续;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