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一方写答辩状是很常见的,但这并不是必须要求要写的。而对于被告而言,在具体书写民事答辩状的时候,首先要知道这个民事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具体的组成部分又有哪些。下面, 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吧。
  
  一、民事答辩状的格式是怎样的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二、民事答辩状的组成有哪些
  
  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需要先搞清楚这类的法律文书是怎么写的,格式是怎样,这样书写出来的答辩状才是符合规范的。但需要注意,并不是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就必须要书写答辩状,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书写答辩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不知情的情况下运毒是否承担责任
      不知情的情况下运毒是否承担责任《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罪名其实都是属于故意犯罪,也就意味着如果此时行为人属于过失而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话,那么往......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缓刑在事业单位会被开除吗?
      缓刑在事业单位会被开除吗?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
      国有土地划拨流程鉴于我国目前国有土地的现状,很多时候尤其是公司都会遇到国有土地划拨流程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使您再遇到问题时有条不紊,......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去哪里?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去哪里?要钱吗?1.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发生后要做两件事,即工伤及伤残等级的认定和鉴定,这分别需要两个程序和两个部门完成......


·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当中缺一不可,刑法当中虽然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是指向社会公众非法筹纳资金,这里的社会公众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人数,但有一点......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离婚了儿子的抚养权应当按照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有利于孩子的最基本的原则来进行确定:1、子女不足2周岁;根据《婚姻法......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私人应该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第......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
      一、劳动合同法辞退工资时间一般是什么时候发放?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工资等,应在十五日内办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
      应该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赌博行为不仅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会对您的生活、生产产生影响。在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下,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可能对很多人来讲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