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相较于 “童工”一词的广为人知,“未成年工”就显得鲜为人知了些,有些人甚至直接将童工等同于未成年工了。虽然童工的确是未成年人,但是在劳动法上有明确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而未成年工是指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的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这两者是有很大区别的。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让我们看看,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一、未成年工的特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2、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二、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都有哪些规定?
  
  根据《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三)《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四)《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五)《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六)《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不管社会进步到哪个阶段,总是避免不了未成年人进入工作岗位,那么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为他们提供保护,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提供保障。通过相关法规确保未成年工的安全和合法权益,劳动部颁发实施的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就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存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缺点有哪些
      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缺点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缺点有哪些撬动社会资金。使上市公司并购形成杠杆效应,减少并购资金风险提......


·工程质量保证合同保证金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合同保证金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保证合同保证金是什么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
      主动离职的话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时一并结清工资。但实务中,公司处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


·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
      先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分别是什么在我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债......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一、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


·工伤没定级单位能辞退员工吗?
      工伤没定级单位能辞退员工吗?在做工伤认定期间,单位无权辞退你。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要求单位给你做工伤认定是对的。现在工伤认定还没有下来,单位就......


·刑法中醉驾条文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醉驾条文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有很多夫妻是因为其中一方有了第三者之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破裂,最终走向了离婚。而此时起诉离婚的话,需要提供证据认定对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第......


·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
      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根据出现人员伤亡的交通案例中分析,其中一半以上都是醉驾造成的,按照......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还可能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