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

每年到了夏天,各地都会陆续公布高温费的发放标准,像建筑工、外卖员等户外工作者,可以拿到几个月的高温费。有些生产车间,也会向工人支付高温费。当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给工人发高温费,只要能够拿出依据,企业并不算违法。那么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是什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公司不发高温费是算不上违法的
  二、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由此可见,我国对高温费做出明确规定应该是在2012年,根据防暑降温条例规定,企业采取措施无法将工作环境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要给职工发放高温费。另一方面,这也是车间不发高温费的依据。如果车间工作环境气温不高,企业不支付高温费也不构成违法。因此,职工主张高温费的时候,首先得看下是否符合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收集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罪证据收集有哪些?证据有照片、录音、视频录像,以有现场造成的损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利息算不算诉讼标的内容?
      利息算不算诉讼标的内容?看你诉讼的是否是财物内包含利息的问题。如果是财物问题提起诉讼且诉讼内容中包含利息相关的问题那么利息就算诉讼的内容,如果......


·解除合同后的附随义务有哪些?
      解除合同后的附随义务有哪些?1、通知的义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按照......


·受了工伤后要去认定,那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受了工伤后要去认定,那如果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此时就要写行政诉状,来撇消之前的认定结果。写行政诉状前要了解行政诉状的含义和作用,以及......


·行政处罚应当由谁作出?
      我们在生活当中如果遇到了违反我们国家治安方面的规定的问题的时候一般都是按照行政处罚来对违反人进行处罚的。因为行政处罚就是对这一方面的规定。对......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是什么?在工程建造中工程质量是一直需要去关注的焦点,对于工程质量在监督和规范上有严格的规定,而关于公路工程有着更为......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年期指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中国,对于普通老百姓们来说,土地使用,它是有年限规定的。当然,就是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并不属于普通老百姓......


·欠债还不起应该拘留多长时间?
      欠债还不起应该拘留多长时间?欠债还不起应该拘留本个月左右,欠债不还一般情况下不涉及犯罪不需要承担拘留的刑事责任。但若是涉及《民事诉讼法》中的拘......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二、营养费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
      入职不满一年被辞退赔偿怎么算的?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特殊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特殊情形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因为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