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

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在现实生活当中,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大多为婚姻当中的女性。在结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那么多,但是结婚以后发现丈夫有家庭暴力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妇女会因为害怕,心里充满恐惧而不敢进行报警,长期忍受丈夫的家暴行为。其实这样做是不对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
  一、遇到家庭暴力倾向怎么办?
  遭遇家庭暴力,不能忍气吞声,要懂得求助。遭遇家庭暴力的求助方式主要有找社区妇女组织进行教育和劝诫、到派出所报案、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等。1、你可以找社区的妇女组织对你的丈夫进行教育和劝诫;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请他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你的丈夫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3、你可以到街道和区市妇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4、如果你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5、如果你受到严重的伤害,并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惩罚,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犯伤害罪,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这将是判定他对你伤害程度的最有利证据;6、如果你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你可以大声呼救,并打110报警电话;7、如果你受到严重的暴力威胁,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你没有必要像战战兢兢的羔羊那样回到他身边,承受不可预知的危险;8、“挨打是丑事”、“家丑不可外扬”、“认倒霉”的想法是最危险的,它们使你放弃反抗和求助,须知只有你自己发自内心地反抗这种暴力,外界的帮助才有可能发挥最大的威力;9、为了永远摆脱这种痛苦,你可以和他离婚,他殴打你的证据也是诉讼离婚的有力证据;10、你可以依据《婚姻法》46条的“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当暴力发生时女性不要示弱。二、实施“家庭暴力”应负何种法律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应根据情节和后果作不同的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无过错方有权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请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的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团结,给当事人的身体和心理上都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也不利于家庭的和谐。所以说无论怎样家庭暴力这种行为都是不正常,并且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报警,必要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与丈夫进行离婚,并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什么时候做?
      故意伤害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什么时候做?故意伤害案件中公安机关应当在伤后就进行伤情鉴定。《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睢宁农村拆迁补偿款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既遂与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既遂与终止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中止是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2.定义不同:已经......


·去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去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


·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
      配偶失踪,尤其是长期失踪,致使家庭不再完整,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着淡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


·债务人破产清算借贷程序是什么
      债务人破产清算借贷程序是什么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


·破产清算收购资产需要注意什么?
      破产清算收购资产需要注意什么?企业如果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在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的时候可能会遇到有其他企业想要进行收购的情况......


·一、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骨折误工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


·医疗过失中的轻微责任及其他责任
      医疗过失中的轻微责任及其他责任一、医疗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过错是一种受主观意识支配的、受法律或道德否定评价的外部行为。包括故意和......


·已经认罪,还有必要聘请律师吗?
      无论在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中,认罪无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因为只有发自内心的认罪悔罪才能减轻自己的刑罚,获得法庭的从宽、从轻......


·工伤医疗费由谁来承担?
      工伤医疗费由谁来承担?工伤医疗费由谁来承担工伤医疗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