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享有生育权,任何组织以及单位不得阻止。到那会有些企业单位为了公司的利益,将入职不就即怀孕的职员开除,此时,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入职半年怀孕公司开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依据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恶劣劳动仲裁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者是履行继续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会选择第二种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构成窝藏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窝藏罪既遂怎么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


·被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取消吗?
      一、被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取消吗?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取消。可以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笔迹鉴定必须本人亲自申请吗?
      笔迹鉴定必须本人亲自申请吗?笔迹鉴定并不一定要本人亲自申请,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办理,笔迹鉴定是文书司法鉴定类型之一,是指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都需要有一个质保期,不能说还没用多久就出现了什么问题,这样的话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不公平......


·租房合同未生效取消算违约吗
      房合同未生效取消算违约吗?1、合同签订即为生效(除非在合同里注明生效条件,比如“双方约定本合同于乙方支付元整本合同生效”)。2、合同内约定的起租......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
      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一、放弃继承是否还要承担诉讼费?放弃继承是不要承担诉讼费,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双方当事人不会发生一些争议,那么......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一、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刑诉法254条内容是什么,证据种类有哪些?
      我国关于诉讼的法律有很多,比如您熟知专门处理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法,而本篇文章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宪法是我国法律的基础,刑事诉讼法作为宪法的子......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关于事后赔偿的问题往往又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受害者因此很担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


·合同的主体人具体有哪些
      合同的主体人具体有哪些(一)自然人,它既包括本国的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自然人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行为能力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