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在哪些离婚情况下需要请律师?

夫妻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虽然法律中没有强制要求一旦离婚就要聘请律师,但现实中也有很多当事人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也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有必要请律师,那通常在哪些离婚情况下需要请律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复杂的离婚案件的离婚情况,建议找律师
  
  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我们说复杂,它是一个主观上的判断,在这里我们只给您举几个案例作为参考:
  
  比如,一方为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获取离婚赔偿,给对方设计下套,弄到一些所谓的婚外情“证据”,这时您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双方都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没有一方原意妥协,那么又该如何证明自己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如何去说服法官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呢?
  
  再如,离婚诉讼开始前,你发现对方有转移或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但苦于无法收集到有效的证据去证明,您又该怎么办?
  
  如果您是一名全职的家庭主妇,丈夫的收入并不知情,若不能查询到丈夫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的话,难道离婚时就要眼睁睁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付之东流吗?
  
  现在的夫妻共同财产涉及的面非常广,不仅有传统上的存折、现金、房产等,还有股票,公司股份,我们该如何证明这些财产是共同财产还是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再说离婚房产由于大多数都会涉及到贷款或父母出资等问题,这方面的纠纷更是复杂难解,非专业人士一般很难理清。
  
  可以说,离婚纠纷包罗万象,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在这里我们不能一一列举。实际上,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您想获取一个对自己好的结果,需要做大量的诉前准备工作。这些工作有些是您看得见的,有些是您看不见但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比如证据收集和整理,针对对方的主张进行法律分析,准备完备的应对之策等等。在这个时候,请离婚律师的作用,就突显出来了。如何理性的澄清自己的清白,如何围绕对方的主张,或对方有意收集的证据,合法的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离婚律师可以帮您最大程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
  
  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例如一方婚前购房,作为恋人的另一方当时也出资了,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房屋升值部分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案件,目前对此类情况的财产分割规则,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处理,您就有必要请一名专业的离婚律师帮您参谋了。
  
  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
  
  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据统计,离婚起诉前请律师调解成功率为10%,对于不愿起诉离婚的当事人,请律师调解也是争取一种机会和可能,也是离婚律师作用所在。
  
  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
  
  说句老实话,请律师,花了钱,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的好,毕竟咱是外行。在自己经济实力及心理承受范围内,请一个自己满意的律师,毕竟能帮自己分析案件,在开庭时说几句话,在调解时打个圆场,替自己同那些不愿意打交道的人联系。可见,请个律师还是有用的!
  
  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方式下离婚的,其实很多人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往往都会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其实即使在诉讼离婚中也不是一定要请律师,我们建议在上述四种情况下,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如果是其他的情况,其实并没有什么必要请律师帮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法律规定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
      法律规定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一、医院丢失病历啥责任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


·公积金贷款多久合适
      视具体情况。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20年;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


·乡镇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我国的乡镇企业几乎全部都是由以农民集体成员共同投资的,乡镇企业当中的劳动力资源非常的有限,实际上大多都是属于农村剩余的那些,因为乡镇当中更多......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区别是什么?司法实践中,故意杀人(既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两个很容易被混淆的罪名。根据我国现行刑法:故意杀人的,处......


·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
      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一、财产案件立案费标准是多少在司法实践中,立案时收取的费用是诉讼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立案费。对于诉讼费的收取,我......


·城里自建房拆迁有补偿吗?
      一、城里自建房拆迁有补偿吗?城里自建房拆迁有补偿,农村自建房拆迁赔偿费标准,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


·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谁来出?
      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谁来出?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权责划分,全责方赔偿无责方误工费,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


·刑法绑架罪罪名成立后怎么处罚?
      刑法绑架罪罪名成立后怎么处罚?一、刑法绑架罪罪名成立后怎么处罚?《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对于什么是“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不等于没有认定的标准。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标准来看,通常以下情形会被认......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一、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后上诉的情况有哪些?仲裁做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也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