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时间是多久?
1、法律对重新鉴定的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但对申请鉴定的时间是有规定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重新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不低于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的司法鉴定人中应当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鉴定过程中,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但最终的鉴定意见应当由本机构的司法鉴定人出具。专家提供咨询意见应当签名,并存入鉴定档案。
三、重新司法鉴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对于涉及重大案件或者特别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多个鉴定类别的鉴定事项,办案机关可以委托司法鉴定行业协会组织协调多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人完成鉴定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对鉴定程序和鉴定意见进行复核;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重新鉴定的鉴定事项,可以组织三名以上的专家进行复核。复核人员完成复核后,应当提出复核意见并签名,存入鉴定档案。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意见书出来后,当事人不服的,应该重新准备检材,申请重新鉴定。申请重新司法鉴定的时间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按照规定,申请做重新司法鉴定的机构不能是原鉴定机构。如果当事人对重新鉴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提出再次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承担责任么?
一、公司非法集资员工承担责任么?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关于员工是否承担责任,......
·交通肇事罪基准刑是怎样的
虽然在《刑法》中对不同的罪名量刑作出了规定,但现实中由于在各省市的犯罪情况不同,因此我国也允许在《刑法》规定好的量刑标准范围内,各地高级人民......
·个人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一)股权是允许可以被转让的以财产权为质权的标的物时,必须具备基本要素:股权是允许可以被转让的,股东通过投资取得股权,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的条件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构成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条件,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都属于违法解除。这里的法定情形有四类:一是协商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主要是什么?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
·在我国没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在我国没办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没办土地使用证需要你和开发商共同申请办理,一般情况是开发商通知业主集体办理。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变造货币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怎样的1、变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
·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顺延效力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是需要续期的,但是也存在顺延的情形,关于顺延的合同,我们很多人接触得很少,所以不是很清楚,但是合同顺延的效力跟合同的续签也是......
·只要到了看守所是批捕吗?
一、只要到了看守所是批捕吗?不是。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
·轮休国庆4号,5号加班工资怎么算
在我国国家关于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面的问题上许多人有很大的疑问,同时在国庆节期间进行加班的人数也在上升,那么您知道轮休国庆4号,5号加班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