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

在当今这个社会,高温补贴已经成为人们都知道的一个事情了,因为在夏季炎热的工作环境下工作身体实在是不太舒服,高温补贴的发放多多少少可以在物质这方面给您带来一点慰藉,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很多人想要知道相关发放的具体事项,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
  近日,江苏各地陆续进入高温季节。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应该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企业在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夏季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仍有企业员工没领到高温津贴或被偷梁换柱克扣,企业用绿豆汤、清凉油等这些防护用品替换高温费发放是不对的,而且高温费只能现金支付,不可用购物卡代替。另外,高温补贴难落实也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一线斗酷暑的劳动者,享受不到高温津贴, 在一些单位屡见不鲜。我们对在高温下劳作的劳动者需要爱心,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和刚性约束,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严格查处高温违规发放和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于目前下发的通知中并未明确规定发放的具体时间,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集中在10月份一次性发放。为了更好的保障广大劳动者享有高温津贴的待遇,请企业按月发放高温津贴。
  二、具体法规
  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普遍使用的高温劳动保护条例,仅有1960年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这个规定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而事实上,在炎热夏季各行各业都有一个防暑降温问题,各行各业劳动者也都依法享有获得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和合理的防暑降温待遇的权利。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以第三产业的高度发展为鲜明特征的,而《暂行办法》根本没有覆盖第三产业。此外,该规定也没有表明,什么温度情况下,员工可以放假休息。更值一提的是,该条例没有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即使企业不遵守,它也难以追究企业的法律责任。尽管早年就有人呼吁对已经不能适应现有经济结构高温补贴用于防暑和就业结构的《暂行办法》进行修改,但这个《暂行办法》依然“暂行”了整整半个世纪,对高温作业者的关怀往往由各地方各单位视情况自行决定。事实上,“高温灾害”一词逐渐融入社会语言体系证明,很多地方还十分缺乏对高温作业者的必要关怀,不少企业甚至还在津津乐道地大喊“越是三伏越要上”——工人因热而死的,并不多见;更多的是因高温而致伤致病。从根本上讲,公共政策要与时俱进。国家立法机构应该尽快将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严重自然灾害,确定高温职工保护主管机构主体,并针对高温下职工作业如何避灾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高温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作出具体的规定。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尽管国家早有相关规定,但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称“没领到”。高温津贴“缺失”或被偷梁换柱克扣,必须严厉查处。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高温补贴每年都会做出一定的调整,毕竟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社会经济也在不停的发展,其次,就是丹阳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是每个人每个月两百元。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懂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由谁发放
      对于征地补偿来说,您在实际生活中接触的较多,因此对于这类问题也就有一些了解,但是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我们多数情况下,还是依据有关规定来维护自......


·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可以判决书下来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久可以判决书下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
      交通事故只治伤不治病应该赔偿吗治疗与交通事故伤害无关的疾病不应该赔偿。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可以直接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全部费用。也可以使......


·信用证诈骗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是多长?
      追诉期也就是我们说的追诉时效,这是每一个刑事犯罪都会有的内容。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而言,可能追诉期不同。今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信用证诈骗罪追诉......


·怎样认定抽逃注册资本?
      怎样认定抽逃注册资本?一、怎样认定抽逃注册资本?第一,在公司的财务记账凭证上,借方以“其它应收款”记录,而贷方以“银行存款”记载出资的“移......


·一、年乡镇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年乡镇抚养费标准是多少?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


·离婚财产另行起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案件里面,这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有......


·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
      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一、专利授权后还能要求优先权?专利授权后不能要求优先权,我们国家所规定的优先的权益是在还没有获得专利权的情况之下......


·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
      砌体工程一般指的就是在建筑工程中是砖砌进行砌建的工程,在工程中的质量非常重要的,否则在建成之后往往会出现意外,那么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一......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无偿租凭协议合同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无偿租赁合同的内容有: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使用期限、甲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义务、协议解除、争议......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一、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著作权侵权赔18万是合乎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侵权赔偿,应当是按照实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