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不同的工程合同有不同的付款条件,其中工程合同分为好几个类别,分别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费率折扣合同和成本加酬薪合同等。合同常用于经济方面,需要反复磋商谈判,一经签订便具有法律效益。那么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呢?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1、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2、在完成分包工程总量的50%后7天内,经双方确认后,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3、在分包工程完成,经过双方初次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总承包方再向分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
  
  4、余下10%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5、在工程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总承包方则向分包方支付则向分包方支付此10%款项。
  
  二、工程合同付款的其他方式
  
  1、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短的。
  
  三、工程合同种类及特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1、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2、单价合同:指承包商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这类合同的使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认。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则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量的确认。
  
  3、费率折扣合同:以费率的高低代替工程总造价的多少进行竞标,经评标委员会以各投标人所报的费率为主,结合所报工期和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施工业绩等其他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的合同
  
  4、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这是与总价合同正好相反的合同,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在合同签订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工程合同付款阶段、付款方式和种类特点。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签订双方要注意合同中每一条内容必须准确清楚,为了避免发生争议和不必要的纠纷,特别要注意“违约责任”部分的内容,必须要订得非常严格、准确。以上为全部内容,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网站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农村“空挂户”新政策:满足这些条件,土地征收有补偿!
      一、农村“空挂户”新政策:满足这些条件,土地征收有补偿!  农村的“空挂户”其实指的是农村的出嫁女,出嫁女的地位在农村比较特殊,因为涉及到户口变......


·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
      一般来说是在5日内,法院的做法一般是将传票、送达回证与起诉书副本等材料一起发出给被告,而民诉法规定的起诉书副本送达时间为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民......


·一、交通事故六十岁以上误工期限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六十岁以上误工期限怎么确定?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


·代写遗嘱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代写遗嘱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代书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


·缓刑期间有立功应该怎样办理
      缓刑期间有立功应该怎样办理如果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由考察机关(一般是所在地的派出所)报请法院申请减刑。但缓刑并不严格约束......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哪些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哪些情况下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


·一等甲级医疗事故赔偿最多多少
      医疗事故与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都是不一样的,很显然医疗事故是发生在医护人员诊疗治病的过程中,而此时的受害人往往都是患者。其中医疗事故分为了四个......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共同点和区别是什么?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


·注册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注册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一、注册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1、营业执照任何一个装修公司,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这是必备证件,是企业在工商局合......


·离婚如何判定遗弃家庭成员?
      在法律上所说的遗弃罪,指的是对自己家庭的成员具有抚养义务的却不抚养他们,那么就称之为遗弃,比如说遗弃老人、孩子、或者没有生活能力的人、残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