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婚姻法》已经废止,婚姻相关问题应该依据《民法典》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进行处理。
离婚财产的分割按照以下原则来处理: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男女平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4、给予补偿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财产保全是什么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离婚财产分割会查个人账户吗
离婚财产法院一般不会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的,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调查的申请之后,法院才会调查银行账户。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可以看出,在针对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问题上,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夫妻的财产分割,不仅是针对现金,也针对不动产,例如房子,共同经营的单位等。有些情况可能是比较复杂的,这些在我国的法律中,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作为被拆迁人,如何判断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一、作为被拆迁人,如何判断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一)是否降低了现有的生活水平无论是征地还是拆迁,在基本要求上,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可以重新起算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可以重新起算吗?1、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重新确认可以重新起算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届满,债务人作出同意履行意思表示的,......
·目前对嫖娼怎么处罚 嫖娼属于犯罪吗
在对嫖娼行为进行处罚之前,很有必要先搞清楚这究竟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还是属于刑事犯罪,虽然都是处罚但情况不同,不仅意味着处罚不一样,同时对行为......
·一、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该怎么办?提出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不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用人单位不交保险可以随时辞职吗?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称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
·该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该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关于罪与非罪的认定1.关于侵犯的对象是否为“商业秘密”的认定上文对商业秘密概念和范......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一、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
·预埋管道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
预埋管道工程质保期的规定有哪些工程的质量问题频发,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并且容易造成矛盾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和谐。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
·侵权法人身损害财产种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侵权法人身损害财产种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生命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好好的保护自己的健康,自己的人身权益。我国侵权法中就有对侵......
·单位不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不想继续留下来工作,可以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当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劳动者记着让单位出具一份终止解除劳动关......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牌车辆交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