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第一手资料,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而传来证据是二手资料,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那么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在司法活动中,并不能说原始证据的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只能说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大于传来证据。因为不管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它们的来源都必须合法。来源不明确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所以,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定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二、证据的种类
  
  1、书证、物证
  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
  “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的陈述
  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4、视听资料
  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意见
  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6、现场笔录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8、电子数据
  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证据种类是非常多的,而且证明力是不一样的,当然,原始证据的可靠性大于传来证据,物证和书证可靠性大于其他证据。但是证据的来源必须合法,不合法律规定是不能直接使用的,如有疑问,请登录平台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侵害公司名誉权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害公司名誉权法律后果是什么?侵害公司名誉权法律后果是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
      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一、借条的复印件能当证据用吗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一、清算期间是什么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


·敲诈勒索死不认罪该如何处理?
      尽管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人们生活条件也在不断提高,敲诈勒索现象同样也是层出不穷,甚至各种形式愈演愈烈。如今的法律中敲诈勒索已经足以被判刑,但仍有......


·对于高利贷借款还不了怎么办?
      有的人在急需用钱的时候,可能会想到去借高利贷,此时放款速度就很快,不过日后还款就会很恼火,因为此时约定的利息很高,并不是所有的人在借了钱之后......


·一般死刑复核时间是多久
      我国法律中规定,只有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罪犯判处死刑。当然死刑里面存在一种特殊的制定,那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时罪犯最终可能还死......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项目表有何内容?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项目表有何内容?赔偿项目包含被赔偿人的医疗费,护工费残疾用具费以及误工费等等费用。十级伤残是可以申请赔偿的,首先就是......


·迟延履行 债务的类型?
      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在借贷关系中,一般当事人都会就还债的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当然,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债,构成了迟延履行债......


·档案丢失是什么罪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2款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


·民法中抗辩权针对哪些内容?
      民法中抗辩权针对哪些内容?民法是我国法律中和生活联系最紧密的法律之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和民法有关。民法中也存在着很多概念,包括抗辩权和......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最长是多久
      商业承兑汇票期限最长是多久?商业汇票是票据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中又细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照规定,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需要在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