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实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父母分开了的话,此时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二、无抚养权的一方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在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其实与确定婚生子女抚养权是一样的道理,要充分考虑到孩子的实际年龄,同时要是孩子比较大的话,也要结合孩子自己的意愿才行。总之,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此时法院在进行判决的时候,自然是看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公司把有案底的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吗?
      公司把有案底的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吗?一、公司把有案底的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吗?公司把有案底的员工辞退,是需要赔偿的,有案底并不属于法定的辞退事由......


·刑事抗诉书包括哪两种?
      一、刑事抗诉书包括哪两种?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时必须制作抗诉书。按照诉讼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民事诉讼中的抗诉书和行政诉讼中的抗......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培训费
      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


·上班一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上班一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一、上班一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会判几年
      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会判几年一、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会判几年?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罪一般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一、在农村女儿有抚养费吗?
      一、在农村女儿有抚养费吗?有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间感情破裂的标准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在性质上属于完成工作的合同。完成工作的合同是在传统民法的承揽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大类合同,一般包括承揽合同、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


·定义
      定义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


·在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
      在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在单位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要辞职的应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况:(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