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票据中有哪些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银行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在经济生活中应用的非常普遍,特别是企业买卖活动中,基本离不开票据。对于票据持有人而言,代表的是一种债权,而票据承兑人则是债务人。当特定情况发生时,债务人有权发起抗辩权。那么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下面我们结合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
  
  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
  
  
  1、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主要是基于票据本身无效,票据债权已消灭或票据已失效。依票据记载票据债权人不能行使票据债权请求等抗辩原因,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
  
  2、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它包括:
  
  (1)基于原因关系而主张的抗辩,如原因关系欠缺或消灭,原因关系不合法,欠缺对价等;
  
  (2)持票人欠缺受领票据资格的抗辩,如持票人受破产宣告,或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或背书不连续等;
  
  (3)基于当事人之间特别约定的抗辩,如平均分担债务之特约,延期付款之特约;
  
  (4)欠缺交付行为的抗辩,如票据行为人作成票据而未交付其相对人以前被盗或遗失时,可对盗窃人或拾得人主张票据无效。
  
  二、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所谓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对一般票据债权人或特定票据债权人的债权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以拒绝履行其票据债务的行为的权利。这里的一定合法事由称为抗辩原因,债务人享有的拒绝债权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叫做抗辩权。
  
  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
  
  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
  
  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大体知道了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从大的方面讲,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抗辩权和对人抗辩权。对物抗辩就是针对票据的,比如债务人发现票据不真实,存在伪造的可能时,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承兑票据的义务。对人抗辩则比较复杂,要分为多种情况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怎么才不算是恶意抢注商标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


·有关大病险包括哪些类型?
      有关大病险包括哪些类型?重大疾病险,是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四大要件之一吗?
      刑法犯罪构成主观方面是四大要件之一吗?是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构成的四大要件之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合称罪过。犯罪故......


·股东会决议破产清算
      股东会决议破产清算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根据《公司法》第181条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章程规定的......


·强制保险能赔多少钱?
      强制保险能赔多少钱,如何进行赔偿一、强制保险能赔多少钱,如何进行赔偿如果只买了交强险,赔付是有限的。交强险限额(每次保险事故最高赔偿金额)......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
      遗嘱有效条件都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


·探望权诉讼指的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不仅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和进步,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以及规范人们的义务,我国人民法院......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抚养关系如何认定?事实抚养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抚养关系的形成时间是在继子女未成年之前,而且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这是一般......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征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特征有哪些?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也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此类企业......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
      购房前应准备哪些材料第一步:查一查自己还有无购房资格。1、外地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1年以上的正常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补缴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