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

有期徒刑顾名思义就是有一定刑期的一种刑事处罚,同时这也是我们在刑事案件中经常看到的一种处罚。那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什么叫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一种基本刑,指的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实行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现有规定的各种刑罚方法中,有期徒刑运用得最广,其地位也非常明显。原因之一是,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比较大,符合我国推行的宽大与惩办相结合的政策,适用该种刑罚既能够符合政策,也能够起到震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二、关于有期徒刑法律有何规定,怎么规定?
  有期徒刑的基本内容是对犯罪分子实行教育和改造。根据《刑法》第46条规定,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只要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对于有期徒刑的期限,我国《刑法》45条、50条和69条分别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总结如下:1、 一般情况下的有期徒刑期限,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2、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 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可以超过15年,但如果数罪的总和刑期不超过35年的,实际判处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4、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的,也可以减为13年以上2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
  根据上文的阐述,我们知道,有期徒刑最长的年限有多种情况,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 如果是在只犯一罪的情况下,则该罪在刑法规定中的最长期限便是该犯罪分子的最长有期徒刑。比如重婚罪,其最长的有期徒刑是2年。2、 如果是犯数罪,则数罪并罚时还要看其总刑期。如果其总刑期达到35年以上,则最长刑期可以达到25年;如果其总刑期未达到35年,则最长刑期为20年。3、 如果是属于减刑等情况,也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是死缓减为有期,最长为25年,若是无期减为有期,则最长为20年。事实上,有期徒刑是我国一种主要的刑罚适用方法,其中涉及诸多法律规定。在刑期的计算,尤其是减刑时和数罪并罚时的刑期计算最复杂。至于有期徒刑最长是多少年,上文中介绍到在单罪的情况下,一般是15年,不过要是进行数罪并罚的话,则刑期最高可以达到20年或者25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正式入职后劳动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
      正式入职后劳动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一、正式入职后劳动合同签了反悔怎么办?劳动合同签了反悔的话在和公司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


·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现在工作中常常遇到伤病的情况,想找公司报销却总是被推脱,想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可以看看关于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的法律......


·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如何认定?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常见罪,敲诈勒索还伴以一定程度的暴力或暴力威胁,带有非法占用的目的。那么,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应该如何认定?请跟随我......


·公民是否有权提起刑事抗诉程序?
      公民是否有权提起刑事抗诉程序?有权利提起的;《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


·协议离婚起诉债务的原则是什么?
      协议离婚起诉债务的原则是什么?第一,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第二,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


·漳州市工伤认定材料是什么
      日常工作中不小心发生了工伤,那么就应该赶紧进行工伤认定。漳州市工伤认定的标准、办理条件以及漳州市工伤认定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


·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
      如何写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当您想要转让公司的债权或者债务的时候,您就不得不涉及一份合同—公司转让债权债务确认书。那么......


·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
      一、民事诉讼被告开庭前做什么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


·认罪的法律后果是怎么样的?
      如果真正的犯罪分子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时都会被询问到是否要主动招认自己所有的行为,之所要要这么问也是因为国家在给这些犯罪分子一次减刑的机会并且......


·共同犯罪中教唆犯的处罚是怎样的
      教唆犯的处罚是怎样的《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


·夺司机方向盘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夺司机方向盘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