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商业贿赂罪是如何认定的

商业贿赂,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商业贿赂罪的量刑。由此可见,一旦被认定为商业贿赂罪,其惩罚非常之严重,所以准确认定就显得至为重要。那么具体来说对商业贿赂罪是如何认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商业贿赂罪是如何认定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其他单位”,既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的组织,也包括为组织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正当活动而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临时性的组织。这里的单位不包括从事非正当活动的组织。
  
  4、主观要件
  
  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二、认定商业贿赂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商业贿赂罪,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即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除了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
  
  (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
  
  (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
  
  (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
  
  2、认定商业贿赂罪,要注意正确区分贿赂与亲友正当馈赠的界限。
  
  (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2)往来财物的价值大小;
  
  (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商业贿赂犯罪常常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特别是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收受他人财物的情形时有发生,这一点的认定要特别注意。一旦涉嫌商业贿赂罪,就最好与专业的刑辩律师取得联系,通过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如何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价款的确定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的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内外装......


·我国安置房属于商品房吗?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进展越来越迅速,但是城市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居民都对房子有很大的需求,很多人对于安置房和商品房都分不清楚,认为安置房就......


·精神病要负刑事责任么?
      精神病要负刑事责任么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


·上诉答辩书抚养权二审结果会怎样?
      抚养权的判决,是以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为主,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离异后的自身情况以及生活条件,来对孩子的抚育权进行最终判决的。如果对于法院有关抚养......


·一、交通事故伤者能额外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伤者能额外赔偿吗?交通事故中伤者一般不能要求其他额外的赔偿项目,如果赔偿超过法律规定,可以不赔偿,如果对方起诉,听从法院判决。相......


·公司破产如何赔偿员工及相关标准
      公司破产如何赔偿员工及相关标准月有阴晴圆缺,每件事物都不可能一直是完好的,公司也是一样。当遇到债务等问题时,很多公司不堪重负,申请破产,但......


·交强险只赔偿2023的赔偿限额属于哪一个赔偿项目?
      交强险只赔偿的赔偿限额属于哪一个赔偿项目?购买汽车的时候,保险公司都会要求车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也是每个车主不能避开的险种,由国家强制要求......


·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合法?
      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重新出具借条是否合法?1、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后重新出具借条是合法的,但是前提必须是属于双方当事人对于重新出具的借条都是认可的。......


·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与赔偿依据
      重特大交通事故是交通事故等级中最严重的交通事故,当在进行交通事故等级判定时你知道交通事故等级是如何分类的吗?与事故处理原则和赔偿原则又是怎么......


·做出行政处罚期限问题是否有规定
      因为在庭审的时候,我国对于法庭审结案件的期限都有着非常明确的规定,所以庭审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都是不会超过法定期限的。有些人就是因为这一规定,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