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贿追诉时效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我国公民基本都知道,贪污受贿是一种严重违纪的现象,如果国家公职人员有贪污受贿的行为的话,是会受到法律制裁的。但是您应当有这样一个认识,在我国不仅对受贿人员有处罚,针对行贿人员也有着相应的处罚,在侦办行贿案件的时候当中涉及到一个诉讼时效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行贿追诉时效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行贿追诉时效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1、行贿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受贿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依据刑法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相关法律依据:
  
  (1)行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90条规定: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受贿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386条规定:
  
  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即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三、只一次行贿受贿的,以实施行贿受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多次行贿受贿的,以最后一次行贿受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四、刑法关于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五、什么情况下,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不受限制,到任何时候都可以追诉!)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针对,行贿追诉时效司法解释是怎样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贿的金额是数量非常大的,已经可以达到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这样一种行为,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还是必须追溯的话,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所以说关于行贿的具体诉讼时效,应当按照行贿的具体金额来制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如何量刑处罚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持有枪支、持有弹药或者私藏枪支、私藏......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
      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分配举证责任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一般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违约金是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但实践中仍会出现合同违约金过高或......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是什么意思?工伤申认定用人单位意见就是对员工发生工伤的时间、地点以及是如何受的工伤等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1、一般在员工......


·2023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地一般都是征收两种类型的土地,一个是居民用地,一个是农用地。那么关于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征收居民区的用......


·金融机构防范网络赌博犯罪的措施有什么?
      好友之间手机上的随机红包本来只是用来娱乐的,但是没想到竟然有人用这些方式开展了赌博活动,并且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网络赌博甚至还有人因此而倾家......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什么?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什么?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


·盗窃罪服刑完了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并不会因为服刑而免除民事赔偿。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


·借条被撕没有残留可以起诉吗?
      借条被撕毁同样也是可以起诉的;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借条无关;1、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分割或者发生争议,而向人......


·司法鉴定精神疾病的机构是哪里?
      在一些比较特殊的刑事案件中,被告的代理人声称被告有精神疾病,如果这样成立的话,其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因此,公安机关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告进......


·一、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
      一、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可以吗?房租签了五年是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从遵守契约精神的角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如果有特殊情况不再承租的,先看......


·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有风险吗
      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有风险吗俗话说的好,投资有风险,入股需谨慎。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有风险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说,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这个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