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

我们知道,房屋出租是需要去房管部门等级备案的,在北京石景山尤为如此。可是,有很多人对于石景山租房登记须知比较疑惑。那么,北京石景山房屋出租登记须知有哪些内容?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房屋出租?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北京石景山房屋出租登记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北京石景山房屋出租登记须知有哪些内容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上文在介绍了房屋出租的基本概念后,说明了石景山房屋租赁的登记须知的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北京石景山租房的相关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酒后持刀伤人未遂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酒后持刀伤人未遂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酒后持刀伤人未遂当然要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


·合同法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
      合同法借款合同违约金的约定是否有效?有效,我国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体现于《合同法》第114条,该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一、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
      木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变更条款如何变更?—、工程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
      土地使用证丢了可以补吗一、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是怎样的?一、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员工在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员工在工伤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公司......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
      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一、商业秘密被侵犯怎么办因为我国目前尚未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分别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负担比例一般是多少
      离婚夫妻在确定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之后,紧接着就是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数额了。而这个抚养费一般也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实际支付的,那此时......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
      重庆二套房首付是如何规定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