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怎么对失火罪量刑处罚?

失火罪属于过失犯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的话,那构成的就是放火罪了。需要注意在我国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比过失犯罪的处罚重的。那现实中到底是如何对失火罪量刑处罚的呢?我们整理了失火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失火罪怎么认定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有引起火灾的行为。失火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吸烟引起火灾,取暖做饭用火不慎引起火灾。做饭不照看炉火,安装炉灶、烟囱不合防火规则,在森林中乱烧荒,或者架柴做饭、取暖,不注意防火,以致酿成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就构成失火罪。如果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或者在生产申违章作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引起火灾,则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重大责任事故罪。如果火灾不是由于行为人的失火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构成失火罪。其次,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仅有失火行为,未引起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不构成失火罪,而属一般失火行为。最后,上述严重后果必须是失火行为所引起,即同失火行为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这一特征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根据。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具有从事某种业务身份的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或从事业务过程中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失火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致使火灾发生;也可出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由于轻信火灾能够避免,结果发生了火灾。这里疏忽大意、轻信能够避免,是指行为人对火灾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不是对导致火灾的行为的心理态度。实践中有的案件行为人对导致火灾的行为是明知故犯的,如明知在特定区域内禁止吸烟却禁而不止等,但对火灾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这种案件应定为失火罪。行为人对于火灾的发生,主观上具有犯罪的过失,是其负刑事责任的主观根据。如果查明火灾是由于人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如雷击、地震等引起的火灾,则属于意外事故,不涉及犯罪问题。
  
  二、怎么对失火罪量刑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综上可以知道,关于失火罪的过失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同时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法律中规定可以构成此罪的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至于我国对失火罪量刑标准,上文中已经做出了介绍,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涉外婚姻公证财产怎么公证
      涉外婚姻公证财产怎么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


·解除劳动合同并一定就会有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并一定就会有经济补偿金,而是要区分情况。如果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已到,那就好说了,老板或者说是公司是可以不再续签的,那就一拍两散。值......


·离婚后的财产再婚后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
      离婚后的财产再婚后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代社会人们都是自由恋爱,追求两性关系的和谐。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适或者由于其他种种原因而离婚,这就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
      二次手术的误工费是否支持赔偿二次手术应部分支持误工费的赔偿。在二次手术住院期间确实存在误工,如能提供证据,则应扣减其二次手术治疗期间的残疾赔......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一、营业执照被吊销对法人有什么影响?公司被吊销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1、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


·对于打猎野生动物违法吗?
      对于打猎野生动物违法吗?按实际情况,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有可能属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


·一、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怎么分?
      一、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怎么分?随着新婚姻法的实施,以前的婚前个人财产经过一段时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条款被取消。因此,婚后财产分割的只能......


·离婚了全职妈妈争取抚养权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


·武汉醉驾爆炸事故应该怎么办
      武汉醉驾爆炸事故应该怎么办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处理!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


·人体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伤残鉴定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