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国《民法典》对非法同居作出了明确界定,可能是男女双方还未登记结婚,也可能是重婚,无论是哪一种,都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婚姻。而且有一些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在同居期间还有了孩子,那么根据我国《民法典》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非法同居什么意思?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公开,是指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之所以说是非法,是因为这种行为不为我国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同居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非法同居,说的是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男女一起以夫妻的形式共同生活。事实上,对结婚这类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为,世界上各个国家均规定了结婚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同居行为,就是非法同居。比如,世界上有的国家规定了结婚得经过教堂举行婚礼才算是完成了完整意义上的结婚。而我国则规定,符合实质结婚要件的男女双方得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后,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才是受国家保护的婚姻。二、《民法典》非法同居子女怎么办?《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民法典》上把子女分为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现实中,非婚生子女常常被称为私生子,但这是否意味着其地位低下呢?实际上,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没有结婚,非婚生子女就不是父母的孩子,非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和分割的。因此,同居生的孩子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是相同的。同居生的孩子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以及其他婚生子女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因此,同居生的孩子享有一切法律规定的权利。同居生的孩子是男女双方的子女,男女双方都必须对同居生的孩子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通过本文我们要知道,非法同居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乎传统道德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同居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其父母有义务负担孩子的生活费,但是非婚生子女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但也会受一定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发明权保护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发明权保护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年费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房产质押和抵押的区别一、什么是房产质押和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


·承诺的概念是什么 承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合同订立的环节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了要约的,另一方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承诺,这样才有可能实际成立合同。而此时不管是要约还是承诺,其实都是......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
      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几天?刑事拘留时间应自执行之时起算37天、77天、307天,具体的开始时间,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


·在租赁市场上
      在租赁市场上,租用者与出售者是最为重要的两个角色。那近些年,一个叫租售同权的词出现在了我们面前。租售同权则指的是租房和买房享有同样待遇。通过......


·应该要如何诉讼保全名誉权?
      应该要如何诉讼保全名誉权?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股权转让后增值税需要缴纳么?
      股权转让后增值税需要缴纳么?一、股权转让后增值税需要缴纳么?对单位和个人的股权转让行为,原营业税和增值税均未将其纳入征税范围。具体而言,......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遭受到了什么不公平的待遇的话,依法是可以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的。但是有些时候出于用人单位......


·轻伤可以不立案吗
      轻伤可以不立案吗1、就算是轻伤只要是受害人报警之后,相关的公安部门就要执行立案,如果受害人没有选择报警的话,就不会立案。如果受害人在报警之后公......


·单位在哪些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出现一些单位随意要求员工加班、随意辞退员工的情况,实际上,这是不合法的,也不利于单位的长期发展。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批捕通知书释放决定书由哪个部门制作
      一、批捕通知书释放决定书由哪个部门制作?批捕通知书是由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