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无效的婚姻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在结婚后,若感情破裂是按照法定流程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方采取不正当行为进行骗婚的情形,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一、骗婚属于无效婚姻吗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于骗婚行为是违法行为,若结婚登记行为目的不是为了结婚,而是为了骗取财物,则其意思表示也不是真实的,婚姻登记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也就导致了婚姻无效。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三、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是以结婚为目的,且其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骗婚是会被按照无效婚姻来处理的。所谓无效,也即该民事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已经登记结婚的两人不用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违反校车超载案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校车是否安全出行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健康和每位家长的切身利益,对于校车安全管理要非常严格才行。在各地查处的校......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一、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参加庭审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证据......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哪些构成的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哪些构成的一、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哪些构成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1、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


·交通肇事伤残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伤残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金的条件是什么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作品的版权有效期几年?
      作品的版权有效期几年?作品版权有效期几年?版权的有效期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或者说是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在著......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一、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


·夫妻写遗嘱范本内容是什么?
      夫妻写遗嘱范本内容是什么?一、夫妻写遗嘱范本内容是什么?1、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


·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 监视居住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意思是什么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承包饭堂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将出场、离场、金钱结算、职责约定清楚。合同是一件十分严厉的工作,它能够清晰标准两边......


·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什么?
      一、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有什么?监护人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主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