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近年来,拐卖儿童罪及拐骗儿童罪发案频率较高,对社会和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很多家庭骨肉分离。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两个罪名较易混洧,在实践中我们如何判断适用哪项罪名呢?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二者的区别吧。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在法律认定上是有明显区别的,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拐骗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两罪有如下区别:一、客体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买卖的权利,而拐骗儿童罪的客体儿童的人身权利不被侵犯。二、客观方面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只有以出卖为目的而实施以上行为的才能构成此罪,而拐骗儿童罪却要求比较狭隘,只有行为人用威胁,欺骗或利诱等不法手段使儿童脱离家庭或其监护人才成立拐骗儿童罪。三、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拐卖妇女儿童罪要求犯罪嫌疑人主观为了在贩卖、拐骗、收买、绑架、接受、中转等行为中获利的目的,即使不得利,只要为出卖目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而拐骗儿童罪从根本上排除了出卖这种行为动机。四、对特殊拐卖行为的认定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意见指出,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送养”行为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于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综上所述,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可以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方面、主观故意等方面的差异性进行区别。分清这两项罪名,可有效提高审理此类案件的准确性。孩子是一个家庭生命的延续,我们只有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才能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上就是对此问题的简单介绍。详情请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被他人抢注商标如何夺回?
      被他人抢注商标如何夺回?被他人抢注的商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夺回: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对于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


·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什么?
      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什么?关押死刑犯的监狱的规定是如果将会被执行死刑的罪犯,那么他一般情况下是不在监狱来进行服刑的,都是在当地的公安局的看......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哪些?1、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贸易通行规则,信守企业间有关知识......


·刑诉法第213条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我国刑事案件的不断发生,为了打击犯罪行为,以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国家有关部门对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即《刑事诉讼法》,其在我国法律中具有......


·技术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
      技术保密协议违约金是多少?技术保密协议违约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但规定了违约的上限不得超出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


·工伤险一个月多少钱
      对于工伤保险,大家最直观的的印象就是认为是受了工伤的时候可以获得的赔付,这也是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体现,那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费,能获得多少赔......


·违约金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的说到合同,人们都会想到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内容,关于违约金,是对于合同双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实施一定的行为的,那么一方就要承担违约......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
      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怎么领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法律条文的更新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标注着我国的法制建设在日趋完......


·公司清算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具体如下: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的,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清算组的确定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由公司依照法律......


·土地使用申请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土地是国家所有的国有资源,任何人不可能拥有土地所有权,对于公民,依法享有使用权,但是使用国有资源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一般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劳务派遣是指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指什么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