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加班费怎么算?

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已经上班的劳动者们来说,加班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这是因为在现代生活,有的时候公司需要加班。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这一点是法定的,那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厦门加班费怎么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加班的概念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时间统称为“加班”。法律意义上的加班主要是指职工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也包含在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时间。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由于加班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情况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需要注意的是,加班是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基础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也无权单方面决定加班。但是,在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费:(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加班与值班的区别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加班则指劳动者在平时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在法律上没有值班这一概念。如果值班是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内,属于正常工作。如果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属于加班,应支付加班费。三、加班的计算方式加班怎么计算,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规定工作时间的?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也就是说超过8小时之外的工作就属于加班的时间。依据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150%×加班小时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每个地方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差异,但是加班的计算方式在通常情况下都是差不多的,比如说厦门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就是以超过本职工作时间为基础,然后乘以超过的时间。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向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保安非法搜查罪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在超市,由于发现有人盗窃物品,有些保安就会对嫌疑人进行搜身,或者对其携带物品等进行搜查,取回被盗的财物。虽然盗窃行为可耻......


·商业车险条款有哪些
      商业车险条款有哪些新规定一、商业车险条款有哪些新规定1、新车没上牌,出事故要赔!旧规: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


·证明买卖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基于买卖合同提起诉讼的,其请求权基础是买卖合同;因此,在诉讼中,其首先应当举证证明买卖合同的存在与成立。当事人证明买卖合同成立,主要通......


·使用权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使用权的房子如何立遗嘱?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立遗嘱。公民依照《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处分的是私有的个人财产,而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套取国家资金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套取国家资金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据为己有的是贪污罪,以单位名义私分的是私分国有资产罪。套取国家资......


·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一、诈骗罪与经济纠纷的区别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


·在驾照试用期能扣多少
      在驾照试用期能扣多少分驾照试用期其实也就是指的新手在领取到驾驶证之后的一年内,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属于实习期,这个阶段由于刚学会开车,在很多地方......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一、哪些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


·假释考验期限是什么意思
      一、假释考验期限是什么意思?假释考验期限,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


·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
      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一、夫妻间分隔多久算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