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一、组织淫秽表演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什么?
1、犯罪的人必须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而那些被组织的表演者一般不作犯罪处理,对表演者应采用教育和行政措施使其认识错误,教育他们去从事正当的劳动获取 合法的报酬。但对于那些既是组织者又是表演者的人,就应按照组织淫秽表演罪处理。另外对那些明明知道他人是要组织淫秽表演,仍为其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 件的,就要按照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共犯处理,并根据他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定罪处罚。对于为组织淫秽表演活动卖票或者进行其他服务性活动的,应根据实际情 况,区别对待。对于专门从事组织淫秽表演的犯罪团伙、集团的成员应当按共犯处理。但对于犯罪分子雇用的服务人员,一般可不按照犯罪处理。
2、犯罪人必须有组织淫秽表演的具体行为。所雇用的演员的多少以及观众数量的多少,一般并不影响对犯罪的认定,而只是作为犯罪的情节考虑。比如,人数多、次数多,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就大,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就会考虑给他比较严重的处罚。
另外,在实践中,淫秽表演大多都是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可是也有不是以牟利为目的。但不论是否以牟利为目的,都被认为是犯罪,都要给予刑事处罚。根据刑 法规定,对犯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淫秽玩具、娱乐用品以及印刷、雕刻有淫秽文字、图案的生活用品等等。传播方式既可以是直接传播赤裸裸的淫秽物品,也可以改头换面,在艺术品中故意加入淫秽情节,或者在小说中故意加入淫秽描写等。
(二)传播淫秽物品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展览、发表、邮寄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由于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占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量的淫秽物品。如果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认为是犯罪。
5、展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看。展览是一种静态的展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看。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门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方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如果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须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如果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此外,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此罪。主要是指,多次地、经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大;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重后果的等等。
(三)传播淫秽物品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四)传播淫秽物品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一定情况下,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比如行为人自己观看淫秽物品,对于他人围观不闻不问,因而造成恶劣影响的,即可按本罪论处。行为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使他人分享刺激,或者以此讨好他人或引诱他人堕落等。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误将有淫秽物内容的书刊、图片等传播出去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本罪客观表现为犯罪嫌疑人是淫秽表演的组织者,并且必须有组织卖淫表演的具体行为等。我国针对组织卖淫和容留卖淫,卖淫嫖娼等这种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淫秽表演视频,很容易诱导我国的未成年人,带来一些社会的不良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细则的规定?
2023年新劳动合同法细则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
·专利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利局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一个最大的特点都是具备专利性的,他人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可以非法使用他人的专利。当然,前提是当......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2023
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我国已经取消了对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无论盗窃的数额多大,犯罪情节有多么的严重,此时都不能对罪犯作出死刑的的处罚......
·两夫妻怎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两夫妻怎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
湖里区工伤认定指的是什么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处罚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处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
·一、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女方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婚内出轨生子是否犯法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说到婚内出轨,首先想到的就是重婚罪,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明知他......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
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一、哪些不受我国著作权所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
·男宝宝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如果孩子尚小,那父母离婚其实对其的影响还不是很大,毕竟现在还不是很懂事。但如果孩子应是10周岁左右了,此时父母离婚就要想办法降低对孩子造成的影......
·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什么叫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建设方拿到项目后,应该精心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