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往往在生活当中,如果有人吸毒的话,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吸毒会酿成比较惨重的社会影响。我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是吸毒人员某些情况下根本就丧失人性,甚至会将屠刀面向自己的孩子。由此可以看出,吸毒是一种多么危险的违法活动。所以国家针对毒品的源头原植物也是不允许非法持有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一、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幼苗罪如何判刑?
  
  [刑法条文]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二、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五种毒品违法行为:
  
  1、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00 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 10 克或者甚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2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2、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种植婴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不满 500 株且无其他情节的行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对于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3、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于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人,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原植物种子、幼苗予以没收。
  
  4、 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是指用各种方式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可以免除处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5 、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违反国家法规,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的特殊化学物品,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走私行为,按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罚;对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罚。
  
  三、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哪些?
  
  1 、走私毒品罪(第 347 条);
  
  2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 第 347 条 ) ;
  
  3 、非法持有毒品罪 ( 第 348 条 ) ;
  
  4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 349 条);
  
  5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 第 349 条 ) ;
  
  6 、走私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7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第 350 条);
  
  8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 第 351 条 ) ;
  
  9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第 352 条);
  
  10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11 、强迫他人吸毒罪 ( 第 353 条 ) ;
  
  12 、容留他人吸毒罪 ( 第 354 条 ) ;
  
  13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 第 355 条 ) 。
  
  在我国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罪的话,一般情况下都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携带的数量较大,酿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的话,通常情况下会从重进行处罚。毒品原植物幼苗是吸毒贩毒的根本,必须从源头上进行杜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未成年人强奸罪要坐牢吗
      未成年人强奸罪要坐牢吗未成年人强奸罪要坐牢吗1、要看未成年人的具体年龄:(1)不满14周岁的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实施任何犯罪都不需要负刑事责......


·临沂工伤鉴定机构工作职责是什么
      在我国,司法鉴定存在的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司法鉴定的种类又分为很多种。其中工伤鉴定是主要针对于劳动关系当中的一种鉴定,现如今我国各省市设立......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伤残鉴定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原则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


·自诉案件中批捕后当事人能撤诉吗
      一、自诉案件中批捕后当事人能撤诉吗?可以申请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


·离婚前可要小孩抚养费吗,抚养费金额如何确定?
      在现实生活中,人人往往认为,夫妻只有在离婚诉讼中才会要求孩子的抚养费。而夫妻分居期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一般也不会主动支付抚养费,这样就会造......


·股票抵押贷款申请的资料?
      股票抵押贷款申请的资料有哪些一、股票抵押贷款申请的资料有哪些应该有以下的申请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证明文件;中国人民......


·遗嘱自己写的有法律效力吗
      遗嘱自己写的有法律效力吗只要满足遗嘱的法律要件,自己写的遗嘱有效。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
      债务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债权人主要是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务人通常是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


·走私核材料罪如何认定
      走私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核材料,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如何认定走私核......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多久?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多久?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多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电信诈骗要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