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一、证据保全公证应提交哪些资料
  
  保全证据公证,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或法人的注册地和申请保全的证据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在诉讼发生之前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还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身份证明。法人单位须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民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⑵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明。
  
  ⑶保全证据的目的和用途,以及申请人和证据事实有关联的证明或材料。
  
  ⑷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证人证言,证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或由公证员亲自到场。证人还应向公证处提交有关身份证明。
  
  ⑸如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应提交有关物品样品、说明、所有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⑹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证据保全公证的方式
  
  定和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和措施,并制作详尽的工作记录。保全证据过程中涉及到专业技术鉴定、评估的事项,应当由当事人委托专业机构办理,或者征得当事人同意由公证机构代为委托。
  
  办理保全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的公证,公证人员会采取现场勘验和当场提取证据的方式,并将相关的情况制作工作记录。保全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进行照相、录音、录像、测绘、评估或者鉴定的,将由专业机构及承办人员签名并及时由公证机构封存。对不易收存的物证会采取记录、绘图、照相、录像、复制等方式加以提取。
  
  保全证人证言,由证人在公证人员面前亲笔书写证言,或者由使用证言的当事人在公证人员面前对证人进行询问并作出记录,必要时由公证人员对证人进行询问,公证机构会酌情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全证人证言形成的过程。
  
  当事人申请以下列照相、录音、录像等方式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公证机构可以受理:①人民法院等机关依职权申请以照相、录像方式对财产、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②当事人申请以照相、录像方式在公共场所(包括营业场所)对财产、行为办理保全证据公证;③当事人申请以录音、录像方式对其与他人的谈话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办理保全侵权物证的公证,公证机构将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被保全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客观记录当事人购买或者索取实物(包括索要发票、凭证)的过程、照相、录像、询问证人等方式,保全现场的真实情况。为便于申请人取证,公证人员可以不公开身份,但必须亲临现场,并进行现场记录或者事后及时补记现场记录,记清取证的时间、地点、证据名称、数量等情况,由申请人或者在场人签名;取证过程中取得的票据、单据等凭证,能收存原件的将收存原件,有正当理由无法收存原件的将收存经公证机构核实无误的复印件。
  
  办理保全互联网上实时数据证据的公证,将使用公证机构的计算机或者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的计算机进行。公证人员或者当事人将按照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公证人员会按照操作顺序记录登录网络、进入相关网址(网页)、下载、打印(或刻录光盘)等整个过程和所使用的操作软件的名称与版本,并审核下载的内容是否与网页内容相符,在必要时也会对保全过程进行录像。
  
  对现场清点的物品,登记造册,必要时进行封存,由申请人妥善保管。公证人员将对保全过程做现场记录,并采取照相、录像等方式对现场状况加以固定。公证人员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过程中,为了保证保全行为的连续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在必要情况下,会对清点过程中放置待清点物品的房间,采取粘贴临时性封签的方式,对物证及其存放环境等事实进行固定。
  
  除应当由公证机构保存的证据以外,公证机构将与当事人、该项证据实际持有人共同确定封存证据的保管人、保管场所、保管期限,并将其写入公证书的证词中。当事人或者有关机构领取有封存期限的物证后,公证机构会将证据的照片、复印件和应当由公证机构留存的收条归档。
  
  在司法活动中,证据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案件最后的结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证据一旦出现损害或灭失,很有可能对一方产生不利,这时候采取证据保全公证很有必要。如遇到困难,我们建议登陆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2023新婚姻法首付男方出离婚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首付男方出离婚怎么分割可能是由于现在的房子的价格越来越贵,所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国绝大多数的人的婚姻好像和房子是紧紧联系在一起......


·如何作“专家论证”?
      作“专家论证”一般通过下面的程序:1、由辩护律师通过对案件的事实及法律适用综合考察调研,认为确有必要作“专家论证”以达到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最新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在面临国家危难、民族存亡之际,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巨大威胁之际,冲在最前面的一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子弟兵、最可爱的人等等,这些称......


·肇事逃逸致轻微伤怎么处罚?
      一、肇事逃逸致轻微伤怎么处罚?肇事逃逸致轻微伤的处罚是:应当暂扣驾驶证半年,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治安拘留。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人不少,......


·关于网络金融诈骗方式有哪些?
      网络理财随着会联网的发展逐渐兴起,很多知名企业凭借网络的便利使其获得了长远的发展。不少投资者从中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但网络的隐蔽性强、传播迅速......


·公告案可以延期开庭吗?
      公告案可以延期开庭吗?只要符合延期开庭的必要条件,法院可以延期开庭。根据《民事诉来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


·什么是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


·公司法人但我是傀儡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想要开办起来,必须要有法人代表,这个法人不一定是这个公司的老板,也不一定有股份或者权利,只不过是挂名而已,就好像傀儡一样,......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一、罚款跟罚金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而罚金则属于刑事处罚;2、执法机关不同:罚款一般......


·事故后对方要求误工费怎么办
      事故后对方要求误工费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无证驾驶后肇事的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后肇事的怎么处罚一、无证驾驶的怎么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