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的著作权一般在创作出来之后就会自动取得,不需要在申请。而
一、哪些属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著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经国家批准和未经国家批准从事出版、发行活动的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如误认为他人作品已过保护期而复制发行,或虽系故意,但由于追求名誉等非营利目的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二、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有哪些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该罪的客观方面,重点在于认定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规定了15种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为,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下列四种侵权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本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本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本罪。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我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
实践中不仅自然人可以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而要是单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话,那一般是对单位处罚金,同时还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
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一、车主不是驾驶人是否需要担责(一)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模板怎么写?
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模板怎么写?一、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模板怎么写?通知辞退员工领取单位赔偿金的模板如下:填表日期:姓 ......
·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规定是怎样的?聋哑人故意伤害辩护量刑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现如今
现如今,车子已经是家庭必需品,不论是出行还是假期游行,都是非常方便的。因此,很多人早早就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但对道路行驶的相关规定掌握不够,......
·贷款到期,保证人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保证合同对保证人来说是一种风险性较高的法律行为,即便是在无偿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保证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
·交通肇事误工费全赔吗?
交通肇事误工费全赔吗??交通肇事误工费不会全赔,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应为受害人因误工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合同和信息管理措施有哪些?一、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的合同档案管理,根据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司合字第号)的规......
·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
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一、少数股东退注册资本金的行为是否合理?不合理。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是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也就是说,员工不存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属......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
无效婚姻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应按照下列方法认定婚姻是否无效: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
·非法集资人数方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
构成非法集资的要件当中缺一不可,刑法当中虽然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是指向社会公众非法筹纳资金,这里的社会公众虽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的人数,但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