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组织卖淫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组织卖淫罪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定罪量刑方面,但是大多数人可能对此并不是特别清楚。为此,我们在下文详细介绍了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供你阅读。
  
  一、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组织卖淫罪的量刑如下: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对情节严重的认定: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2、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
  
  (1)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
  
  (2)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
  
  (3)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4)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所谓“他人”、“多人”、“多次”是指:
  
  1、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2、 “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二、组织卖淫罪与容留卖淫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区分二者的关键是看其是否具有组织性,组织卖淫罪,是指行为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将分散的卖淫人员纠集、控制起来,管理、安排她们进行卖淫。一般情况下,这些卖淫妇女本身带有一种自愿性,组织者都要有组织行为。组织性具体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1、是否建立卖淫组织
  
  无论是否具有固定的卖淫场所,组织卖淫必然要建立相应的卖淫组织。卖淫组织的建立一般首先时组织者采取各种手段纠集卖淫人员,在纠集卖淫人员的过程中,组织者是处于发起、负责的地位,目的是掌握一定的卖淫人员,以实现组织卖淫,从中牟利。
  
  2、是否对卖淫者进行管理
  
  组织者通过制定、确立相关的人、财、物管理方法,与卖淫人员之间形成组织和被组织、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3、是否组织、安排卖淫活动
  
  主要是指组织者在卖淫组织中有无参与组织、安排具体的卖淫活动,具体方式有推荐、介绍卖淫活动,招揽嫖客、安排相关服务、提供物质便利条件等。
  
  容留卖淫罪是仅为卖淫人员提供进行卖淫活动的处所的行为。此罪没有形成卖淫组织,行为人没有组织、管理卖淫活动。组织卖淫的行为人有引诱、容留卖淫行为的,均应作为组织卖淫的手段之一,可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
  
  由上可知,组织卖淫罪在我国处罚还是非常重的,以5年有期徒刑为起点,如果情节严重,甚至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要是你不幸构成了组织卖淫罪,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合理的解决办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年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


·新婚姻法 产权登记的房产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结婚的时候就要有房子、车子,现在似乎已经成了一种不成文的规定,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基本上是不存在针对房子的问题的,但是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的话,......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


·雇佣童工的处罚是怎样的,如何处罚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
      童工不同于未成年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单位是禁止招用童工的,但是却可以录取未成年工。那么用人单位要是非法雇佣童工的话,此时该怎么处罚呢?我们将......


·呼市非法集资举报的途径有哪些
      一、呼市非法集资举报的途径有哪些?不少网友想了解,如果遇到非法集资活动受害了或者受骗了,应该向哪一些部门反映和举报情况。据介绍,目前,可以采......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义是什么?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定义是什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
      一、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
      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一、公司法规定股权激励是股东吗?股权激励的话以后就是公司的股东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必须是公司员工,具体对象......


·交通事故被起诉了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有的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一旦法官受理当事人的起诉,那么之后就会按照规定送达传票和起诉书副本给被告,而在得知自己......


·要赔3万块买了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要赔3万块买了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一、要赔3万块买了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


·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多久?
      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多久?一、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多久?没有证据在看守所关半个月左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