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那具体来说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涉嫌构成受贿罪怎么量刑处罚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触犯受贿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对下列受贿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1)不如实供述罪行的;
  
  (2)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3)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
  
  (4)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
  
  (5)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等特定款物的;
  
  (7)受贿犯罪中具有索贿情节的;
  
  (8)渎职犯罪中徇私舞弊情节或者滥用职权情节恶劣的;
  
  (9)其他不应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
  
  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益,收受财物,只象征性地付少量现金,实际上是掩盖受贿行为的一种手段,对之应当以受贿论处。对于这种案件受贿金额的计算,应当以行贿人购买物品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受贿人已付的现金额来计算。如果就受贿罪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涉嫌受贿罪,不妨直接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诉讼
      ?协议离婚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需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了。那么此时,当事人应该去哪个法院申请离婚......


·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这种情况,多半都是因为员工在私下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得到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处理结果。因为工伤认定一旦开始,员工可能会视情况......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一、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是什么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


·抚养费相关费用包括哪些
      目前,许多离异父母基于各种理由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达成一致意见,以致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那么,什么是子女抚养费?抚养费相关费用又......


·非法集资没报案给退款吗
      要看具体情况。由于追缴赃款受客观因素限制,不一定全额追回,只能是追回多少,向被害人发还多少。涉及多名被害人的,为了不至于在向被害人发还款项过......


·太原做亲子司法鉴定基本流程
      在我们进行申请司法鉴定的时候,一般是首先进行区分司法鉴定的类别的,然后根据相关的类别,找对应的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但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司......


·个体经营者是一般纳税人吗
      个体经营者是一般纳税人吗在我国,特别是在沿海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开始发展起来,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体经营者。个体经营者在社......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
      从身理机构看,女职工是要比男职工特殊一些,因此在具体的劳动过程中,我国相关法律也是给予了女职工更多的保护。那具体来说,劳动法对女职工有什么特......


·退回补充侦查换押期限是多久?
      一、退回补充侦查换押期限是多久?退回补充侦查换押期限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一、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新入伙的合伙人仍应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同等责任即无限连带责任,这是一般情况;......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是怎样的违约金是指当事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问题是怎样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