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如何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民法典》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房子归谁?
  
  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如何分割
  
  一般情况下,法院首先要看有无未成年子女。如果有尚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孩子归谁房子就判给谁。结婚前一方买房,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在结婚后买房,那么应是夫妻双方共用财产。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6、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科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7、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8、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9、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认定以个人财产买房,需要证据的支撑。以一方个人财产购房的,需要证明购房款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特别需要保留认定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10、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法官会按照实际情况判决哪方拥有房子,获得房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房产分割会参考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等等条件。
  
  以上仅仅是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如何分割部分情况的解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有关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的知识,才能更好解决离婚问题,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离婚房子归属问题,可以向网站的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
      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


·飙车致人死亡应以何罪处罚
      飙车对于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非法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刑法中的缓刑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的缓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的缓刑规定主要内容如下: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吗?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看到犯罪嫌疑人吗?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


·夫妻离婚时婚前财产分割吗?
      夫妻离婚时婚前财产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醉驾发生了轻微交通事故能判缓刑
      只能说符合缓刑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由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具体的还要看酒后驾驶有没有导致什么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情况来判断。《刑法》第七十二......


·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解释的内容有哪些?
      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解释的内容有哪些一、最高院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若干问题解释的内容有哪些?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


·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吗?
      工作的时间,在工作的场合发生事故受伤的,申请赔偿的时候还需要先进行申请工伤鉴定,但是在面对申请工伤鉴定必须要两个证人的这种说法的根据来源有所......


·一、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耳朵工伤鉴定标准是:双耳听力损失≥91dB,是四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81dB,是五级伤残;双耳听力损失≥71dB,是六级伤残;双......


·夫妻个人债务指什么 夫妻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我国的夫妻个人债务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解释》做出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