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非法经营犯罪?

《刑法》第225条以列举方式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行为方式。司法实践中,相关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刑法既然规定了非法经营罪,就意味着行为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必然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认定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所谓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社会秩序的稳定而由国家专营部门专营、专卖的或其他限制民间自由买卖的物资。主要包括:国家限制或禁止自由买卖的物资,金银及其物品,军工产品,火药产品,天然金刚石,麻醉药品,卷烟等。但非法经营罪不包括刑法已列为特定犯罪对象的物资,例如枪支、弹药、鸦片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者批准文件的行为。所谓进出口许可证,是指国家为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理,对于依法须凭许可证进出口的货物,按照国家的审批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外贸主管部门向进口人或出口人颁发的许可证明。所谓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对于进出口商品的原产地、来源处或出处加以确认的证明。以上文件均不得自由买卖的,因此,凡以此为标的进行买卖的行为均为非法行为。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即除前两项行为及本节内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外的所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垄断货源、哄抬物价、非法传销等。
  二、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怎样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关于非法经营行为认定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行为人要是实施非法经营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时,您有权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会告诉您应当采取什么样的补救措施,减轻自己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有哪些区别
      一、股权质押与资产抵押的区别(一)、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试用期结束不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都是有一定期限的,而法律规定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当然,要是劳动者顺利的度过了试用期的话,那么试用期结束的,单位一般是会给予转正。但实践......


·五险一金缴纳查询办法是怎样的
      由于五险中的养老金是需要缴满一定年限的,所以许多劳动者并不清楚自己到底缴纳了多久,就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缴纳够了年限,这时我们就要通过不同的渠道......


·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如何确认
      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如何确认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1、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2、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买商品房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虽然现在购买二手房的人比较多,但购买商品房的也不少,因为有些人不喜欢住人家住过的房屋,而购买新的商品房刚好可以按......


·现在随着网络社交的发展,各种诈骗集团分子也开始利用新型的网络
      现在随着网络社交的发展,各种诈骗集团分子也开始利用新型的网络社交平台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比如微信、qq的聊天软件,更是诈骗多发的地带,网上经常有......


·一、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例外情形: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签订合同对于很多人来说比较熟悉,因为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中签订合同的场合非常多,对于工作者来说主要的一个合同就是劳动合......


·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的伤害行为必须是针对他人来实行,除军人在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而自伤身体构成战时自伤罪之外,公民自己伤害自己身体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一、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是指依据著作权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依靠国家强制力使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