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回避适用于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活动,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性,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应当回避。那么,关于刑诉法回避制度的规定适用哪些人呢?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第3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包括:
(1)审判人员。审判人员指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2)检察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2条的规定,应当回避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3)侦查人员。包括具体侦查人员和对具体案件的侦查有权参与讨论和做出决定的负责人。
(4)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在刑事诉讼当中,由于在诉讼过程中有时候会出现一些关于亲属之间的关系问题,因此我国出具了回避的制度,那么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理由有哪些呢?下面华律我们为您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在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参与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即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负责本案的审判 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书记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的时候,可以依法向有关机关申请上述六种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参与活动的书记,翻译人员等。除此之外直系亲属间也应回避,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都应回避。刑事诉讼法回避是为了案件更加有效公正的判决。所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无效和合同未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无效和合同未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一)认定前提不同1)认定合同未生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其效力只是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发生。譬如,当事人约定的......
·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附带民事诉讼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要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判归对方。但在日后的日子里面,如果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而由自己来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话,那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一、父母再婚后孩子需要尽赡养义务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就写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样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主要指在受害者在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
·在我国自动离婚程序怎么走?
在我国自动离婚程序怎么走?一、在我国自动离婚程序怎么走?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
·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一、我家没有纳入拆迁红线范围,可以申请拆迁吗?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的征收拆迁是在拆迁方案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
·刑法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刑法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
·一、辞职是否可以取公积金?
一、辞职是否可以取公积金?一般是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就可以取了。但如果你是在月初或月中离职,上个月的公积金可能还没有转入个人账户,建议要等到......
·生前夫妻怎么立遗嘱给孩子?
生前夫妻怎么立遗嘱给孩子?夫妻可以通过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订立遗嘱。被继承人是有权处理个人合法的遗产,被继承人可能将遗嘱指定由......
·检察院延迟审查起诉可以吗?
检察院延迟审查起诉可以吗?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可以延长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