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些企业老板,为了搞不正当竞争,将其他企业注册好的商标拿来使用,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商标有明确的罪名。那么,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特征如下:
  
  1、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标记、“注册商标”字样、注册商标标志、核准注册的名称等的物质载体,如商标纸、商标片、商标织带等。它是表明注册商标的商品显著特征的识别标志,包括:
  
  1、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标明的“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注册标记;
  
  2、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印制的注册商标图形,即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及其组合图样;
  
  3、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或能起到商标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称及外观部分。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销,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之对象。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识,就根本谈不上伪造或擅自制造。
  
  三、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通过上文,我们给您总结了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这方面的知识。构成本罪的,其侵犯的是他人的商标使用权,客观表现上是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已经注册好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在判刑的时候,最高可以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有些工人发生工伤后,当时并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而是选择离职不干了。按照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的一年,也就是说即便是离职了,只要不超过这个......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著作权侵权行为都有哪些,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实施了这些行为只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达到......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


·医院等级分类根据哪些因素确定
      医院等级分类根据哪些因素确定一、医院等级分类根据哪些因素确定?(1)医院的规模,包括床位设置、建筑、人员配备、科室设置等四方面的要求和指标;......


·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例
      业主撤销权纠纷案例案情2013年9月2日,A开发公司(甲方)与B业主委员会(乙方)签订了《D小区物业用房、临时门面使用分配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内......


·公安机关报捕后批捕的概率大吗
      一、公安机关报捕后批捕的概率大吗?公安机关报批后批捕的概率还是比较大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如何对高空坠物的责任进行划分
      如何对高空坠物的责任进行划分高空坠物造成人员受伤的,此时属于特殊的侵权损害。而在进行处理之前,也是要先对高空坠物的责任进行划分,但是楼上的住......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有什么义务?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有什么义务?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


·关于遗嘱公证去哪里办理?
      关于遗嘱公证去哪里办理?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


·法律上到底啥叫职务作品
      法律上到底啥叫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