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对公司法人有社保缴纳的义务吗?

公司对公司法人有社保缴纳的义务吗?公司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公司已经成了国民经济的细胞,因此我国对于公司也越来越重视,对于公司的各项规定也越来越严格,由于公司不是自然人,但是又参与了社会经济生活,所以我们一般要求企业有一个法人代表,那么如果公司法人有社保缴纳的义务,公司有承担的必要吗?谓公司法,公司法人,就是公司人格化的一个代表,也是公司的一整个的指挥方向的向导,公司法人的人格化会被公司的人格化所吸收。您都是知道公司是需要给职工交社保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不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如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公司需要为法定代表人缴交社会保险。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参保单位应填报《撤户申请表》及相关文件和材料来社保中心拿号新参保登记办理,社保中心查询无欠费后,社保中心予以办理转出手续。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对公司法人有社保缴纳的义务与否是在于公司法人是否属于公司的员工,如果属于公司的员工,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就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不是,那么就没有义务进行社保的缴纳,当公司出现各种问题时,可办理相应的转出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


·爷爷去世财产怎样分割
      爷爷去世财产怎样分割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


·刑法中信用卡诈骗罪判的重吗?
      一、刑法中信用卡诈骗罪判的重吗?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


·48小时死亡工伤认定应怎么理解?
      我国针对劳动者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在工伤认定标准中包括了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内如果突发疾病......


·电动车会被交警抓吗
      不会,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不会被抓。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驾驶注意事项如下:遵守安全规定,按车道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件是怎样的?一、一宗劳务派遣纠纷引发劳动争议案件案情简介:2004年2月17日,张某与北京A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同......


·法院有免费法律援助的义务吗
      法院有免费法律援助的义务吗?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保密赔偿金是多少?
      在一些特殊行业,用人单位会要求劳动者同其签署一份保密协议。如果今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会根据协议约定赔偿保密费用。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法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运作方法有哪些对于“私募基金”这一概念,很多人会觉得很神秘、很陌生。其实,简单地来说,私募基金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种投资理财方式。不......


·独资有限公司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多少?
      一、个人独资有限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是多少?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