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处理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随着人们法律保护观念不断增强,人们对医疗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医疗纠纷渐渐增多,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也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既有医院方面的,也有病患本身的原因引起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效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没有纠纷时医患口头协议有效力,一但发生医疗纠纷口头协议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应该按照规定还是签合同为好。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口头协议的效力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由此可见,在没有纠纷的医患关系中,口头协议是有效的,一旦发生纠纷,医疗纠纷口头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最好另立一份书面协议作为补充,若不然也要留有证据,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医院工作人员一定要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必须做到依法执业。才能更好的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融洽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都会受到伤亡情况,所涉及的赔偿大多数额
      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都会受到伤亡情况,所涉及的赔偿大多数额较大,而工伤会由其它人或公司承担部分损失,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工伤?就让我们的......


·一建法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分有哪些不同?
      一建法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区分有哪些不同?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


·怎样确定民间借贷案件合同履行地?
      如何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当然从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依哪条法律确定管辖实践中有两种观点。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


·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的含义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建......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夫妻财产约定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有哪些?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抵押物在法院能私自交易吗
      不能。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抵押物,有嫌疑,是否属于犯罪,视抵押物价值、案件情节、后果等情况确定。在民事责任方面,不经过债权人同意私自卖出......


·非法集资案证据不足能判刑吗?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发展对于国际经济的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一般情况下都会采用融资......


·工伤认定后还在住院的待遇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还在住院的待遇是什么?工伤鉴定后继续住院的待遇就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养殖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养殖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有些地区的居民因地制宜利用土地开辟鱼塘,进行渔业养殖。但在政策下面,若需要对鱼塘所在的土地进行征收的话,也是要按......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