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侵犯客体是什么?
一、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的概念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以及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
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侵犯客体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三、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粟,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企业或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企业未经有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私自印制发票、或私自制造防伪专用品,或虽经批准,但未按发票印制通知书或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通知节所规定的印制数量或生产产量,私自超量加印或制造的行为。此外,我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以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请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印制。”据此,如果印制发票企业未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私自接受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音位或个人或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的委托,而印制发票的,也应是擅自制作的行为。2、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出售是指以一定的价格将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卖出的行为。有金钱交易,转移所有权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没有此种特征的行为如租用、转让、赠与等,就不是出售。出售的方法不限于私下成交,公开叫卖、大声吆喝、走街串巷、拦截强卖均可,出售的方式也不限于面对面的直接交货,邮寄、托运、托带均可。非法出售的发票,其来源有二:一是自己伪造、擅自制造的;二是盗窃、骗取、买入、拾得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出售的发票不限于假发票,真发票亦可,如擅自制造的发票,尽管其行为是非法的,但其制造出来的发票却是真实有效的。
四、主体要件
本罪中,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依本节第211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
五、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一般以营利为目的。在l996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伪造、倒卖、盗窃发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中,实施非法印制(复制)、倒卖发票 (含假发票),或者非法制造、倒卖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构成投机倒把罪的,就要求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过失和间接故意,均不能成为本罪的罪过。因此,在过失罪过下造成的超量印制发票的,不以犯罪论。由上可知,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侵犯客体严重损坏了国家利益,是国家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活动。作为守法公民,我们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在消费后主动索要发票,有拒绝向客人提供发票的商家,顾客有权向税收部门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因为防控疫情放假正常发工资吗
因为防控疫情放假正常发工资吗?因为疫情放假的一般不是正常发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起诉变更抚养权起诉状该如何写
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法院往往会把孩子判给一方抚养,但是后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我们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那你知道,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该如何写......
·刑事赔偿案件的特点是什么?
1、刑事赔偿采用的归责原则与行政赔偿略有不同。刑事赔偿以违法归责原则为主,同时在某些情形下兼采无过错原则。(1)它采用有限的违法原则。在行政赔偿......
·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一、合同终止的定义是什么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或者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
·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会给经济补偿金吗?
国有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会给经济补偿金吗国有企业的职工如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民营企业都是一样的,按......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与房产证什么时间拿下来无关系!主要是购房款属于婚前付款的,不管是全额付清房款还是按揭付款,那些付款凭据保留......
·公司董事会人数怎么确定
公司董事会人数怎么确定一、公司董事会人数怎么确定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离婚后挣孩子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
离婚后挣孩子的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取证?离婚后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去考虑证据的收集。1、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争取抚养权......
·宅基地确权按户口本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所以说宅基地确权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