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

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要经过哪些流程
  
  其实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什么民事纠纷的话,双方当事人没有办法经过协商以后自行解决,那么就必需提起民事诉讼。但是提起民事诉讼以后,法院在进行审判的时候是有着相关的严肃的流程的,因此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从立案到结案需要经过一个详细的流程。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要经过哪些流程?
  
  一、民事诉讼法结案标准要经过哪些流程?
  
  1、立案时间
  
  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2、诉前财产保全时间
  
  法院应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该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起诉。
  
  3、申请证据保全时间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百十一条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4、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
  
  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3天通知。
  
  5、被告答辩状的时间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
  
  6、当事人举证时间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简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当事人协商不超过15日。从收到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次日计算。
  
  7、申请证人出庭时间
  
  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
  
  8、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
  
  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
  
  上诉案件:3个月
  
  特别程序:30天内;公告期满后30天内
  
  再审案件:3个月内。
  
  二、三种情况不计入审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三、法院判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四、上诉的时间
  
  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对判决不服上诉期为15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天,在判决和裁定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的提示。从领取相应文书的次日起算。
  
  五、二审的时间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从立案到结案所历经的时间还是比较长的,通常情况下会长达六个月。毕竟在庭审过程当中,每一个步骤都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的话,必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有哪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
      现在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已经不再唯一了,毕竟我国整体房价上涨的都比较快,如果还要求只能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则就会导致房屋一直销售不出去,这对于开......


·犯罪中止无损害应该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无损害应该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
      被拘留多久会有电话通知家属?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哪几种?
      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哪几种?一、行政诉讼判决结果有哪几种?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


·网络时代涉枪犯罪的特点
      一是公民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对涉枪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很多非法持枪的犯罪嫌疑人为军事武器爱好者,持有枪支的目的在于个人欣赏,没有......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怎样算
      夫妻离婚总是离不开对三大问题的处理,其中就包括了对孩子抚养问题的解决。通常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不过此时夫妻离婚小孩......


·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合适
      买房子首付多少最合适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各个城市略有不同。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住房多为4成。非普通......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
      一、五保户因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有哪些?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地区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上年度该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工伤期间不能解除合同
      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公司是不能跟伤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伤者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


·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如何识别应对?
      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如何识别应对?一、跨国并购: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