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般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才好

最近几年,老板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其实是比较多的,而其中有的劳动者比较幸运,很快就讨要回了工资,但有些却没有那么好运,时至今日仍然还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一般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
  
  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拖欠工资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这样要是拖欠工资的情况出现在自己身上的话,那才能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自身利益是损害,同时相比起来讨要会工资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当然,在讨要工资的过程中,要是不知道该如何做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诈骗罪协从犯怎么处罚
      在诈骗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主犯的处罚最重,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而言较轻,那么你知道胁从犯应该如何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


·一、离婚房子没过户能卖吗?
      一、离婚房子没过户能卖吗?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署的,如果你希望不通过法院而离婚分割财产,那只能是双方自愿。其次,如果双方都能达成协议,那可以......


·二手房过户费用明细
      二手房买卖的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房产过户,只有经历了过户行为,该房产权属才能明确。同时,该二手房买卖行为也才算完毕。您最想了解的一个问题就是二......


·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支付农民工工资本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某些包工头违背道德信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讨薪的方式有很多种,您可以根据自......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
      妨害动物检疫罪既遂如何判刑的?《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
      采取一切措施中止犯罪会如何判刑?《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


·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一、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我国并没有罚没款返还的政策依据,关于请求返还罚没款的申请书一般是不会被受理的,......


·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
      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保密事项来规范主体双方的行为。(一)保密范围要适宜。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
      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一、债务人死后向谁讨债(一)向债务人的配偶讨债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


·商标侵权案能够从轻处罚吗?一般是如何处罚的?
      可以。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及时补救等等,都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比如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


·抽象危险犯的哪些罪2023
      抽象危险犯的哪些罪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叛逃罪4、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