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或者是通过法院进行离婚,但是几乎大多数的夫妻在离婚以后,如果有孩子的话,那么最放心不下的其实就是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哪一方,想必另一方对孩子都是十分牵挂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的是,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一、调解离婚还能对抚养权变更吗?
  
  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对自己才有利?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二)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三)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
  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孩子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针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并不是说一开始判给了谁就是长期不可以进行改变的。如果在这一过程当中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的话,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
      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


·一、在工伤认定以后该怎么办?
      一、在工伤认定以后该怎么办?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


·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一、遣散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因解除等原因遣散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是劳动者年工......


·单位存在违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单位存在违法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现实生活中,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大多因为感情不和,家庭暴力、虐待等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夫妻在此种情况下是可以选择......


·二审能申请笔迹鉴定吗?
      二审能申请笔迹鉴定吗?一、二审能申请笔迹鉴定吗?二审是可以申请笔迹鉴定,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
      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被胁迫结婚是否能认定婚姻无效?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


·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
      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一、哪些是犯罪预备的类型犯罪预备的类型:1、为犯罪准备工具。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改造、找寻、购买等多种方式,......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在主体结构完成后,会将初装工程承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在装饰工程竣工后,开发......


·婚后买车写谁的名字都一样吗?
      现在小汽车已经走入了普通百姓的家中,成为了主要的代步工具。一些夫妻结婚后,有了积蓄后通常会买辆汽车。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会涉及到写产权人姓名......


·居间合同买方违约责任
      居间合同买方违约责任一、买卖中违约责任有哪些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