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如何办理?

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如何办理?
  现在由于国家政府对畜牧业,农业的扶持,有许多大学生或者外出务工人员都选择回到家乡发展养殖业。发展养殖业需要政府审批土地,还需要有资质才可以,那么法律对于养殖业土地手续的办理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搞养殖的土地使用手续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土地使用的定义
  
  土地使用和土地占有存在密切联系,没有占有就无法使用,而占有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土地。土地利用是人类通过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与土地进行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
  
  二、土地使用类型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生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
  
  1、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士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士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三、养殖土地使用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不同的地区,需要的手续也不尽相同。
  
  一般要求:
  
  1、符合养殖规划的土地性质证明(当地乡镇土地所、乡镇政府、地方国土局)
  
  2、符合养殖规划的环境评估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地方环保局)
  
  3、养殖场地的规划建设许可证(当地乡镇政府、规划及建设部门)
  
  4、养殖许可证和畜产品经营许可证(当地乡镇政府、畜牧局)
  
  5、工商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工商所或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工信局)
  
  6、国、地税证(国、地税部门)
  
  7、项目审批意向书(结合自身企业实际,可选择设计单位制作)
  
  8、最终项目审批报告(地方发改委)以上种种都能完善后,贵方将成为正规的畜牧养殖法人单位、企业,同时也可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各种专项补贴的申请资格。如果您真的是想在畜牧业方面有所发展,建议您尽量完善手续,因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对这一块儿补贴还是很丰厚的,值得争取。备注:如果您养的是奶牛或奶羊,则还要去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方面的手续,到卫生局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需要符合养殖规划的土地性质证明、评估报告和许可证等等。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申请成功后,就可以开始畜牧养殖了。如果想发展畜牧业可以按照上文所讲的流程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什么?
      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什么一、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什么老年人保险的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


·高速路上倒车与货车相撞处理流程是什么?
      高速路上倒车与货车相撞处理流程是什么一、高速路上倒车与货车相撞处理流程是什么?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


·非法集资的参与者要承担什么后果?
      非法集资就是一些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一些其他单位,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向社会公众非法的筹集资金的一个行为,是一个违法犯罪的行为。非......


·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限制
      按照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这里所指的由国务......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


·家庭分割财产协议范本怎么写
      家庭分割财产协议范本怎么写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女儿......


·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怎么办?
      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怎么办?商标无效答辩受理通知书收不到可以通过转交给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方式来进行,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原因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条件原因是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


·转继承纠纷案件举证要点
      转继承纠纷案件一般应具备如下证据:1、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


·广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强行变更车道、强行超车、违法抢行、强行违法占道行驶和不按规定让行等不按交通规则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繁发生。交通事故对生命与财产的吞噬,已经给肇......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