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何处罚?

现如今,科学技术的普及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在网络不断发展的同时,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的危害了我国公民的财产安全。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何处罚?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的身份认证信息十组以上的;
  
  (二)获取第(一)项以外的身份认证信息五百组以上的;
  
  (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二十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明知是他人非法控制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而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权加以利用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程序、工具,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
  
  (一)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功能的;
  
  (二)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
  
  (三)其他专门设计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程序、工具。
  
  第三条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提供能够用于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专门性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
  
  (二)提供第(一)项以外的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三)明知他人实施非法获取支付结算、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网络金融服务身份认证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五人次以上的;
  
  (四)明知他人实施第(三)项以外的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二十人次以上的;
  
  (五)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情节特别严重”:
  
  (一)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
  
  (二)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以上资料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何处罚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已经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有了初步的认识。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收到法律的重视,希望您加强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会变得很激烈。但只有对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做出分割。要是属......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贷款方式,在办理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么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呢?在进行住......


·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
      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如何分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苏州新区他项权证注销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苏州新区他项权证注销把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向银行进行房屋贷款的话,那么需要提供一定的抵押,抵押之后会发放一定的证明来......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一、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
      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一、劳动合同不写明工资可以么?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同不生效。《中华人民共......


·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发生碰撞要不要承担责任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发生碰撞也有可能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


·企业融资与投资有什么区别?
      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投资和融资这两个词。我们应该都听说过,但是真正接触的人并不多。像我国现在鼓励自主创业的情况下,一大批人才的出现,在精通自......


·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备案的条件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者入职不久后,用人单位就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呢?此外,在实践中,若用人单位......


·信用卡诈骗案数额是如何规定的?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的,在我国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也是会构成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毕竟不是一有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犯罪。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