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

现在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工人工作环境的安全问题,但有时工作中受伤总会是难免的。遭遇工伤后,工伤鉴定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工作,也总有人会对工伤赔偿金额感到疑惑,到底怎样的伤又应该赔偿多少金额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一、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等。由于历史遗留原因以及用工制度不规范的原因,在实践当中,不少单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书面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可以不计算劳动合同订立次数
  
  《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需要的劳动合同次数,是自新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起算的;
  
  综上可知,根据受伤程度及后续的医疗问题,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实在是无法一概而论。想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就一定要与公司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以防意外。以上就是对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的一些总结,再有疑问可咨询寻求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中山市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什么
      一、中山市五险一金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5年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有5年吗没有五年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疫情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即时......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
      辞退未过试用期的员工通知吗?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


·交通事故的理赔程序该怎么走
      在发生交通时候之后,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若在保险范围内的话,那么都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但申请保险理赔也是有一定的......


·父亲重婚重婚的老婆有继承权吗
      父亲重婚重婚的老婆有继承权吗在遗产继承方面,重婚的女方不是法定的配偶,没有继承权。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
      重婚中的被害人都有哪些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是可以在离婚协议当中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以及具体抚养费的金额这个方式作出约定,《关......


·什么是单亲家庭 单亲家庭有什么特征
      一、什么是单亲家庭单亲家庭,这一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早已成为普遍现象,一般人直觉认为是离异家庭。但随着家庭、社会结构的多元,家庭可能因为各种因......


·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还是利空简单理解被质押的股票解除质押是好事。对持股者来说是利好,说明还清了券商的欠债,股票被返回了。股权解除质押到底是利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