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如果公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如果公安机关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起诉当事人。在等待审判期间,当事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那醉驾去看守所都带什么?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醉驾去看守所都带什么?《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二、醉驾如何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三、醉驾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醉驾当事人如果需要被关押在看守所,应自备棉被、衣服等日常用品,如果确实无法自备的,可以由看守所提供。在进入看守所之前,当事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会被严格检查,对于一些非日常所需的物品,如钱包、手机等等,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什么情况可以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破产清算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


·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有哪些规定?
      在案件处理中,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疑问,或者自身受到伤害,都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由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机构来处理。那么,对受理司法鉴定委托机构......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没补偿?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后有补偿,九级工伤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非本......


·赠与房产出售要交税吗?
      赠与房产出售要交税吗?需要。1、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


·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还需要坐牢吗?
      判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还需要坐牢吗?如果是判决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出事,或者没有其它的犯罪,原来的判决就不再执行,人就不......


·工艺品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
      工艺品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工艺品购销合同第一条:就关于甲,乙计划合作一事,在双方充分沟通,友好磋商达成计划共识如下:购货单位:_________......


·非法销售复方曲马多片怎么定罪?
      如果个人非法买卖复方曲马多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


·腰椎骨折工伤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难保会受伤,例如出租车司机和送餐小哥可能会出车祸,建筑工人可能会被石材撞伤,机床厂的员工会轧到自己的手指。这些都属于工伤,按照我国的工......


·购房资格不具备要付违约金吗?
      购房资格不具备要付违约金吗?购房资格不具备要付违约金,对于售房者来说,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购房者,就应该向购房者支付违约金。因为......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是什么
      不得不说在生活当中有一些人的法律意识真的是相当的欠缺,并且行为人的有些行为也是很无知的。有的时候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为自己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