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

法律行为都是有着时间规定的,这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案件中的证据的真实性,在各种案件中对时限的要求尤为严格,主要的就是举证时间的要求,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也不例外。那么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呢。
  
  一、离婚财产举证时间限制是多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院一般都能严格按照最高院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给予原告一个举证的限,如果原告在举证时限内没有举证,法官不会主动告知你丧失举证权利,但有经验的对方律师会及时指出来,遇到离婚诉讼案件可聘请律师
  
  二、离婚诉讼中有哪些证据
  
  离婚诉讼时举证也是比较关键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以下证据是很重要的: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 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明细清单。
  
  在处理离婚官司的时候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否则法院可以不认可证据的真实性,从而会导致自己的主张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证明,如果取证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代为取证,减少时间上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用人单位实行三班倒还会加班吗
      用人单位实行三班倒还会加班吗?会不会加班是由用人单位决定的,但要和员工协商,员工拒绝加班的话,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


·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
      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一、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怎么办中小企业连续三年亏损,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


·经济合同到期是否需要保存
      在我国的法治社会中,相关的公司和企业在进行一些经济活动或者经济往来的项目中,会签订一些相应的经济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类合同到期后,......


·多少钱的工资需要交税?
      多少钱的工资需要交税?一、多少钱的工资需要交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1、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
      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不赔偿怎么办用人单位逾期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


·领过结婚证女方户口可以不迁走吗
      领结婚证和迁户口没有必然关系,是否迁户口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和迁入地的落户政策。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关于重婚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


·超速20以下怎么处罚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2、驾......


·诽谤罪法人可以作为侵权对象吗有哪些主客观条件呢?
      现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法律条文规定在生活的过程中不断丰富完善,更加能够维护生而为人的权利,同时配合道德的约束规定了诽谤罪侮辱罪等,那么......


·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吗?
      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吗?欠款人失踪可以报警的,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能......


·非法集资诈骗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集资诈骗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的现象,在网络越来越发达的同时,越来越多的P2P软件发展了起来,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缺乏监管,人们缺乏对金融产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