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未离婚可以要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关系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影响的。其实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不仅仅是说离婚以后夫妻双方要承担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抚养孩子是双方共同的目标和义务,孩子的抚养费也大多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未离婚可以要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离婚可以要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都有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律责任,一方不承担的话,另一方完全可以以法定代理人身份提起诉讼。
  
  二、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三、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一次性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长期对孩子的成长漠不关心,甚至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进行承担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股权转让后还有责任要承担吗?
      股权转让后还有责任要承担吗?一、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企业吊销没有年审,会冻结银行账户吗?
      我们都知道公司的营业执照是要按法律规定的时间年审的,主要是为了审核该公司有没有合法的结营,中间有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情,那如果该企业没有年审......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约定哪些内容?《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出了
      劳动法明确的规定出了,如果招用未成年人的话,就需要看他是否未满16周岁,如果是的话,就构成了雇佣童工罪,那么如果发现有的饭店雇佣童工,应该要怎......


·行政诉讼哪些情形可以驳回起诉
      行政诉讼哪些情形可以驳回起诉一、行政诉讼哪些情形可以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一、给孩子的抚养费能算财产分割吗?
      一、给孩子的抚养费能算财产分割吗?给孩子支付的抚养费不算财产分割,在法律上,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是为人父母要承担的法定义务,抚养费和财产的分割也相......


·员工得癌症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得癌症公司能辞退吗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


·没买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的条款是什么?
      车主买到新车后,要及时办理保险,其中交强险是必须上的,车主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买些商业险。当出现交通事故后,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付。而有的事故责任......


·处罚非法集资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非法集资的行为,而普通人又无法识别导致落入集资陷阱,而法律针对这一现象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相应的判刑标准......


·被车撞伤多久可以司法鉴定
      现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马路上的车流量也是越来越高,交通的压力也是居高不下,也让车祸的发生率逐年升高。在车祸发生后,受害人所得到的赔偿与司法鉴......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
      汽车交强险如何计算?按照规定,汽车只有缴纳了交强险才能上路。关于交强险的保费每一年又是不一样的,所以有些司机朋友不太清楚。那么汽车交强险如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