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有哪些

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那在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呢?换句话说,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都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
  
  2、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
  
  3、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交出。
  
  4、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
  
  5、抢劫罪除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时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
  
  6、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的内容是敲诈勒索。
  
  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客观行为上具有—定的相似性,—方面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另一方面两罪在客观方面都可以采用“威胁”手段,且均可以当场取得财物。但是,其“威胁”的特定内容不同:
  
  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者第三者转达。
  
  2、从威胁的内容实现的时间上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施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的某个时间实施威胁的内容。
  
  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内容更为广泛,包括对人身的伤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
  
  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罪则既可以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与上述抢劫的各个特征相符合,应以抢劫罪处罚,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在实践中,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至于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之区分都有哪些,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其中构成抢劫罪的处罚自然比敲诈勒索罪的处罚要重的多,因此要是不幸涉嫌构成抢劫罪的话,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
      我国为什么要禁止家庭暴力其实我国法院在处理家庭暴力这样的纠纷的时候,有很多一部分人会认为家庭暴力就是属于夫妻之间的一些正常的吵架,并没有必......


·拒绝当场缴纳罚款?
      拒绝当场缴纳罚款有哪些法律后果一、拒绝当场缴纳罚款有哪些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1.有无犯罪事实;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3.现有证据所能证......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单位或者个人的知识产权都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而毫无疑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则是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
      犯罪人缓刑收监刑期怎么算是从判决开始算时间只是要当地报道如果不报道和缓刑期内又犯罪和违规等收监从收监之日算刑期。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偶尔会有国土部门登记出现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状范文
      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状范文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状上诉人: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______......


·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
      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一、安全事故等级上报有哪些规定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
      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一、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效力?刑事拘留有没有羁押的法律效力。刑事拘留和刑事羁押是不一样的,刑事拘留不需要经过检察机关......


·安徽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安徽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例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